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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民眾注意!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

桃園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12月19日07:46 • 發布於 2020年12月19日07:46 • 記者諶志明

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店家可兌換至110年3月31日。迄今已超過2,324萬人領券,領用人數占符合領取資格者逾98%,提醒7、8月份於超商預訂,尚未領券者,及少數尚未領取的民眾,把握最後領用時間,至各地郵局領券,或綁定數位三倍券,搭配年底各店家推出優惠折抵及加碼活動進行消費。

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店家可兌換至110年3月31日。圖:本報資料照
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店家可兌換至110年3月31日。圖:本報資料照

三倍券發行後,根據經濟部統計,7至10月零售業及百貨業等營收已顯著成長,甚或連續創下歷年同月新高,顯見三倍券確實有效提振國內消費市場,為促進各內需店家營收持續再創佳績,呼籲尚未領用或手邊還有三倍券之民眾,可搭配各店家推出之週年慶、聖誕慶典或年終優惠等活動,在年底前領用完畢,一起刺激消費、振興經濟。

振興三倍券自7月15日領用以來,為便利民眾領用,共開放三梯次於超商或三倍券官網預購,於選定之超商或超市領券,惟據目前統計,該三梯次完成預訂者尚有4,600人未完成領券,提醒民眾把握權益,於12月31日前,攜帶健保卡到全國各地「郵局」領取紙本券並使用完畢。

再次提醒三倍券使用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店家可兌換至明年3月31日。有關振興三倍券之詳細資訊、店家及縣市政府推出之三倍券相關優惠活動,可至三倍券官網查詢,有任何問題也可撥打「1988紓困振興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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