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陳菊死訊 待業女碩士被法官判不罰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監察院長陳菊因腦血管阻塞,至今仍在高醫住院復健,但44歲待業中的陳生女碩士卻在網路發文指「 陳菊走了?」,警方獲報火速逮人,依違反社維法送辦,但法官認為,陳女發文時用的是「問號」,並未影響到社會安寧,因此裁定不罰。
判決指出,上月22日晚上7點43分,社群媒體出現1則貼文,文中指出「陳菊走了?」並在社群上發燒,醫院緊急駁斥「不是事實!」,警方獲報後立即與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追查該貼文IP位址,當晚11點45分火速於案發4小時內,查獲家住苓雅區的陳女到案。
陳女向警方供稱,她是在網路Threads看到有人貼文指「大官過世了」,因聯想到陳菊還在住院的新聞,才會在Ptt貼文問「陳菊走了?」未料因此闖禍。警方認為貼文未經查證散播之不實訊息,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送辦,可裁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高雄地方法院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為,陳女貼文標題為「陳菊走了?」、內容則是「剛剛脆有人爆料,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可見她的標題及貼文內容文句句尾均反覆以問號作結,主觀上知悉該消息真偽仍有待查證,且警方提出的網路報導或系爭貼文內留言,充其量僅能認為貼文引起社會高度討論或關注,但不足以擴張解釋該貼文已使閱覽者產生畏懼、恐慌或激憤等負面心理,或有因此採取不理性行為舉止,而有影響公共安寧情形,因此認定構成要件不符,裁定陳女不罰,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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