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優惠減除金額 擬納基本所得計稅
在國內最低稅負稅率調整前,財政部也努力在稅基上把關,讓因享受到租稅優惠,而從所得當中減除的金額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稅,以符合「最低稅負」精神,例如將公司捐贈體育加成減除金額納入基本所得額,近期可望公告。
財政部官員表示,最低稅負制立法精神,是希望讓那些因適用租稅減免而繳納較低稅負,甚至不用繳稅的公司或高所得個人,都至少能繳納一定稅負,讓有能力者對國家財政有基本貢獻,維護租稅公平。
現行應計入企業基本所得額的免稅所得,包括證券、期貨交易所得、國際金融、保險業務分行或分公司經營業務所得等,以及產創條例提供的智財權研發支出加倍減除金額、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的增聘薪資加成減除金額。
官員表示,除非特殊狀況,例如新冠肺炎紓困條例給予企業支付員工防疫假別薪資費用可加倍減除,這類特例可免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稅外,未來相關租稅優惠,都希望能按照最低稅負制精神,評估將加成減除金額納入基本所得額計算。
近期財政部也預告,企業透過教育部專戶捐贈運動,捐贈金額自所得額中加成減除部分,也將納入營利事業的最低稅負制計算,避免租稅優惠給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