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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標示不清!區間測速收9罰單 一審撤銷「二審大逆轉」判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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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龍崎往高雄內門182線設有區間測速,有駕駛在2個月內接連收到9張超速罰單,他以標誌太小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法官認為告發地點不明判免罰,高雄市交通局提上訴,二審法官推翻原判決,認為區間測速是平均時速,本來就無法標示地點,駕駛仍需繳9張罰單共1萬4400元,全案不得上訴。

三立新聞網影音

更新於 12月01日10:52 • 發布於 12月01日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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