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妻棄子養小三 落魄父討不著扶養費
基隆市鄭姓男子婚後未盡父親責任,在外養小三欠下800多萬元,為了還債拋下老婆小孩出海跑船,直到前年偷渡大陸工作發生意外,全身有高達73%燒傷,他走頭無路向2名成年兒女索討扶養費,但小孩控訴「小時候被爸爸拋棄!」拒絕支付,法院審酌後駁回鄭男聲請。
鄭的子女向法官說,打從有記憶以來,父親就長年在外跑船,而且常常毀約,沒跑完全部航程,只能靠母親工作分擔家計,但他後來發生外遇,甚至積欠高達800多萬元卡債,跑船賺的收入通通拿去還債,10多年前媽媽受不了決定離婚,自此從未再見過爸爸一面。
鄭男事後轉行計程車司機,還曾因為幫友人保管霰彈槍遭判刑1年4個月,但他在緩刑期間,從金門偷渡到大陸工作近10年,直到大前年8月間發生意外,全身頭、頸,背部有73%二、三度燒傷,透過小三通回台治療,入境才被查緝到案。
他出院後無法工作,加上年邁想求職也四處碰壁,最後只好向法院提出聲請,向2名子女索討每月1萬元扶養費,但他的小孩反控「小時候就被爸爸拋棄了」,當初父母離婚後,爸爸再也沒和家人聯絡,10多年音訊全無,拒絕支付扶養費。
基隆地方法院審理時,針對小孩子指控他均坦承,法官認定鄭未盡對2名子女扶養義務,直到小孩成年後,又要求負擔他的扶養費,顯然已失公平,因此駁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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