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知名舞廳歌坊餐廳竊電 10名業者被起訴
台中市節能用電業有限公司吳姓老闆與他的哥哥熟知竊電手法,自103年起在自家公司,以及大型酒店、餐廳、游泳池,涉嫌以倒撥電表竊電,牟利1552萬餘元,去年初被檢調查獲,台中地檢署今天依加重竊盜罪起訴10名業者;而台電對竊家業者求償5857萬餘元,其中6名業者已繳付電費及賠償。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謝謂誠表示,竊電商家分別是是節能電業有限公司、洋洋室內溫水游泳池有限公司、法老王電子游戲場、岡固實業有限公司、東海漁村餐廳(位於台中市西屯區)、普將運動股份有限公司、水晶遊戲場、尊龍唱歌坊、尊爵舞廳、變色龍自助KTV音樂坊、儷晶名店等。
檢方指出,原本懷疑本案「內神通外鬼」,發現有少數承辦的台電3、4名人員與吳姓業者過從甚密,接受喝花酒招待,但這些人未涉及竊電,這部分的風紀問題,交由台電方面自行處理。
台中檢警與台電稽查員多次監控竊電的理容KTV、或游泳池、餐廳,並實地勘查,發現業者使用為數不少的冷氣機、抽電馬達,耗電量很大,但電錶呈現的度數卻相當低,與實際大量使用電力不成比例,認定業者大量竊電,展開偵辦。
去年初,廉政署中調組檢察官楊植鈞,指揮廉政官及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員警,兵分21路搜索竊電集團成員及竊電商家,約談50人到案,訊後向台中地院聲押吳姓兄弟獲准,其餘人請回。
起訴書指出,吳坤翰(48歲)是台中市北屯區節能電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從事電路鋪設相關工程,他與哥哥吳世賢(55歲)因電纜線配置、安裝等相關業務,而熟知竊電手法。
吳姓兄弟為節省自身電費支出,且因從事電業有關業務,知悉游泳池、餐廳、遊藝場、舞廳、歌坊等耗電甚鉅,遂與對方勾結,約定由吳竊電,對方依節省電費比例或固定對價,作為吳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