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投資人黃明松8年前分別使用他人證券帳戶,配合當時的佳總公司董事長曾繼立出售持股、炒作佳總及萬潤、佶優股價獲取不法利益,最高法院認定黃明松犯行明確,將他判刑8年6月定讞。
曾繼立部分,去年高院認為他坦承犯罪並繳交全數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可,讓他獲緩刑4年、向公庫支付100萬元,因未上訴已告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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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投資人黃明松8年前分別使用他人證券帳戶,配合當時的佳總公司董事長曾繼立出售持股、炒作佳總及萬潤、佶優股價獲取不法利益,最高法院認定黃明松犯行明確,將他判刑8年6月定讞。
曾繼立部分,去年高院認為他坦承犯罪並繳交全數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可,讓他獲緩刑4年、向公庫支付100萬元,因未上訴已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