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國道一號南下192K彰化路段,昨(30日)下午出現兩名穿拖鞋男子騎乘電動機車,無視高速公路禁令,一前一後在路肩行駛,共行駛約9公里長,險象環生,引發後方駕駛人怒罵與擔憂;國道三隊指出,騎乘機車誤闖國道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用路人目擊指出,當時他正駕駛車輛行經國道一號南下192公里處,前方路肩突然出現2輛電動機車,2名騎士一前一後緩慢前進,狀似在欣賞沿途風景,絲毫不受後方車輛呼嘯而過的影響。由於電動機車車速低,2名騎士就像在一般道路上行駛,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身處高速公路的危險之中, 後方車輛被迫減速,險象環生,不少駕駛按喇叭表達不滿,甚至出言斥責「這是在兜風嗎?」其安危令人捏一把冷汗。
目擊者推測,2名騎士可能從王田交流道189公里誤入國道,一路南下至彰化交流道198公里才駛離高速公路,總共行駛了約9公里,2輛電動機車的低速行駛,無疑是對其他駕駛人安全的一大威脅,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發嚴重車禍,後果不堪設想。
國道公路警察第三隊接獲報案後,立即派遣警力前往搜尋,但未尋獲2騎士。 經調閱國道監控影像,確認2騎士最終從彰化交流道駛離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切勿誤闖高速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騎乘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