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車行1.2萬元購買假車牌 桃警鷹眼破獲車行偽造車牌案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24年06月20日16:42 •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桃警鷹眼破獲車行偽造車牌案。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員警於18日21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在桃園市蘆竹區文中路一段99號前發現吳姓男子所駕駛之「馬自達」自小客懸掛車牌有異,立刻將該車攔停盤查,初步檢視合理懷疑該試車牌照(試A6305號)其中1面是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即俗稱偽牌。

偵辦人員復於19日將該2面試車牌照(試A6305號)送至桃園監理站檢驗線確認偽牌及真牌差異處之際,突有一輛懸掛相同試車牌號碼(試A6305號)豐田自小客車正緩緩駛進監理站檢驗線準備進行檢驗,員警立刻上前盤查,經詢問發現該駕駛陳姓男子與18日警方攔檢的吳姓男子為同一家二手車行員工,員警當場拿著昨日查扣的2面試車車牌與在檢驗線的車輛試車牌號碼(試A6305號)互相比對,形成1臺自小客車卻有4張相同車牌號碼的詭異畫面。

後續通知二手車行許姓負責人到案說明,方坦承車行所申請的試車牌已不敷使用,但為增加驗車數及供顧客試車之用,萌生歹念在蝦皮購物平台以新臺幣1萬2,000元購買偽造車牌,全案偵訊後,將負責人及2名員工依偽造文書之罪嫌移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桃警鷹眼破獲車行偽造車牌案。

有民眾為省牌照、燃料稅,遭停牌後懸掛假車牌上路;或車牌因案遭吊扣、吊銷牌照無車可開,上網購買標榜「客製化」假車牌,藉此躲避警方與監理單位查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文銘提醒,車輛號牌屬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並懸掛於車輛行駛道路上,不僅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更屬犯罪行為違反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禁止使用他人車牌或變造車牌,就是為了要維護警方對於交通稽查的正確性及避免被不法之徒用來製造犯案斷點,除了監理機關外,任何人都無權製造車牌,請有心人士切勿心存僥倖而最終難逃法網。

桃警鷹眼破獲車行偽造車牌案。

更多新聞推薦

視察台鐵行控中心 李孟諺:盼列車準點率達成97%年度目標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繳不起健保費的人數年年增?去年1.7萬人申請分期繳款 總欠額高達2.2億

風傳媒
02

快訊/新北泰山回收廠大火 3地區空污警報

ETtoday新聞雲
03

不是台大!企業最愛大學排行龍頭是它 「耐操、好用」上市櫃公司搶破頭

風傳媒
04

台北燈節喊「這裡是上海」被民眾激動嗆「是台北」 觀傳局回應了

自由電子報
05

師傅裝冷氣「從17樓墜下」砸死女大生 二審改判大逆轉

鏡報
06

劣檢林渝鈞躲金主追債住進基檢 竟在半夜將俏麗女工友帶進辦公室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4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