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薪1.5萬還有5天公假! 新北法院首批國民法官50多人接受「面試」
國民法官法今年上任後,新北地方法院今天成為全台首間開選任程序庭的法院,將從到庭的50餘位國民法官中海選出6位正式國民法官、4位備位國民法官。國民法官案件將會在一周內結束審理階段,依據國民法官法,每位國民法官可領到周薪1萬5千元,並可向上班單位請5天公假。
63歲季姓婦人去年11月30日趁丈夫熟睡之際將他殺死,犯後她向警方自首,供稱受不了長期家暴才會殺夫,是新北地方法院第二起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的案件,因協商程序、準備程序順利,在5月11日抽出150位候選國民法官後,今天成為台灣第一件進入選任程序的案件,依據國民法官法,國民法官每日可領3000元,候選國民法官每日可領1500元,還可向上班單位請5天公假,吸引50餘名對擔任國民法官有意願的候選人到庭接受檢辯雙方「面試」。
本案法庭組合程序,審判長為黃湘瑩、受命法官為游涵歆、陪席法官為梁世樺;新北地檢察署則派出檢察官張勝傑、郭智安、粘鑫蒞庭,季婦辯護人為葛彥麟,今天檢辯雙方將針對50餘名到庭的候選人進行調查,針對候選人對於法律的了解、對無罪推定原則的看法、成長環境是否會有先入為主的觀念等提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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