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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企業辦路跑可望抵稅 政院修運產條例促全民運動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5月21日10:44 • 發布於 05月21日10:44
行政院會明將拍板「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政委史哲指出,修法明定國發基金應有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企業捐贈體育節稅類別新增「全民運動賽事」,企業贊助重點運動業的免稅額也從現行150%提升至175%。(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明將拍板「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政委史哲指出,修法明定國發基金應有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此外,企業捐贈體育節稅類別新增「全民運動賽事」,企業贊助重點運動業的免稅額也從現行150%提升至175%。他並說,很多企業舉辦路跑,如果未來認定在範圍內,就可抵減稅。

史哲說,此次運產條例共修3個條文。首先是比照「文創法」精神,明定國發基金應有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得以引資點火,投資運動產業。至於投資額度、模式,要等運動部9月9日上路後再與國發會討論。

史哲表示,現行運產條例規定,企業透過捐贈支持運動賽事只要符合5種樣態即享減稅優惠,但仍屬傳統體育的概念。此次修法增加第6款,也就是「經主管機關認可的促進全民運動的賽事」,鼓勵企業、協會及俱樂部等,都能支持參與競技運動全民化,舉辦社區型或地區行賽事,且能獲得抵稅優惠,盼將捐贈資金引導至全民運動。

史哲提到,過去體育部長期辦理體育推手獎,表彰捐贈體育界的企業,但高達5、60億元的捐款中,其中全民賽事只占僅1%、2%,其他大多集中職業運動、大型賽事,落實在基層、社區運動很少,盼增列後能促進全民運動的效果。

最後,史哲說明,原規定,當企業捐贈的對象是政府認定的職業運動時,無論是捐贈金額在1000萬以內,或是透過專戶捐贈,申報所得稅時,得全數按捐贈金額的150%,減除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經與財政部研商,修正條文決提高到175%,相信能達到激勵作用。

史哲說,運產條例2021年修法提供企業贊助重點運動業免稅額後,2022年下半年受理捐贈金額為2.7億元、2023年為9.9億元、2024年為11.6億元,顯然誘因有逐漸發酵,相信未來會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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