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騎士倒地、後方女騎士煞不及摔車亡 逆轉判刑原因曝光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林姓騎士無照摔車,人身橫躺在慢車道,後方女騎士煞車不及,偏移閃避而摔車身亡,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定他阻礙後車通行,依過失致死罪,改判易科刑5月。
檢方指出,2021年6月19日下午,駕照被吊扣的林男,騎車行經苓雅區凱旋3路,因超速失控倒地,人身橫倒於慢車道上,機車滑行右倒於快慢車道分隔線上。
此時,後方郭姓女騎士同樣超速,且未注意車前路況,煞車不及,並急向左側偏移閃避而摔倒,經送醫急救,延至2023年1月間死亡,林男被依涉嫌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
林男應訊指稱,他是直行騎車,沒有左右偏駛,被後面追撞,否認有過失等語。
高雄地院開庭調查,鑑定報告無法認定林男超速,也無證據顯示他因自身過失自摔而影響後方來車行進。況且,無照駕駛為行政管理範圍,與過失責任沒有必然關係,判決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
高雄高分院卻有不同看法,認為林男自摔後,人躺在慢車道上,機車則在快慢車道分隔線上,嚴重阻礙後方來車,與郭女身亡有因果關係,改判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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