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願賠150萬談不攏!瑪莎3煞張敦量「終解禁」延押2月 2同夥各獲20萬交保
台中瑪莎拉蒂3煞張敦量、李韋霖及陳勁豪痛毆宋姓男大生案14日開庭,宋的母親提出1500萬元和解金條件,張表示透過律師提出150萬元賠償,雙方因金額差距過大仍無共識,由於3人上周均求交保,台中地院合議庭今裁定張延押2月但解除禁見,李、陳各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
張敦量等3人去年11月7日駕駛瑪莎拉蒂和宋姓男大生車禍,竟朝他頭部痛毆引起社會軒然大波,張、李及陳事後遭收押,台中地檢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移審台中地院後延押至今。
台中地院上周三首開合議庭,經詰問李韋霖陳述案發經過後,因羈押期屆滿接續訊問,張敦量表示要向宋姓男大生、宋母以及承辦檢警道歉,因他酒醉行為造成對方嚴重傷害、態度不佳。
張也說,期間透過律師和對方談過盼能以150萬元和解,另李韋霖表示願負擔100萬元,陳勁豪則無和解意願,表示人不是他打的,也沒架住人,3人並均向法院請求交保,表示,案發遭羈押近1年很痛苦。
台中地院合議庭今天上午裁定,認為張敦量涉犯重罪伴隨有逃亡之虞等,裁定他從9月24日起延長羈押2月,但解除其禁止接見通信、收受物件等。
合議庭另考量,同夥李韋霖、陳勁豪根據起訴事實,在本案中屬於次要地位,審酌相關證據保全、辯論程序等,各命20萬元交保,但均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8月,且停止羈押期間每周一、周四都應在早上9點半前向住處轄區派出所報到,且審理期間不得對被害人、證人危害或恐嚇。
據了解,合議庭今天上午作出裁定後,李韋霖、陳勁豪已經迅速湊齊20萬元交保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