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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車誤壓警腳挨控肇逃 網喊冤「這樣算被警察霸凌吧」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5月07日04:04 • 發布於 2021年05月06日23:51

影音中心/黃語芊報導

一名網友近日在PTT上爆料,去年6月在桃園與莊姓員警發生交通糾紛,莊警立刻通報「民眾故意開車壓我的腳!」,雖事後到派出所製作筆錄,莊警表面上與網友進行和解,沒想到事發7天後,竟收到員警提告的法院判決書,上頭寫著「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名,讓網友發文喊冤「被稱為人民之保母的警察,是這樣對待人民的嗎?」

有網友在PTT上爆料,曾與桃園莊姓員警發生行車糾紛,原以為和解收場,不料卻遭員警提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名,讓該名網友百思不得其解表示:「這樣算被警察霸凌嗎?」

去年6月6日,有網友行駛在在桃園一條狹小的巷子裡,正處在道路縮減處,剛好在中間有台車輛正在迴轉的情況下,網友先讓對向車輛行駛過,卻因為後方車輛按喇叭,引起莊姓員警注意,立刻逆向往回查看該處交通情況,網友依照莊姓警員指示往前開,沒想到卻聽見莊姓警員鳴笛示意,還拍窗要網友下車,原因是網友開車時,壓到莊姓員警的腳。

莊姓警員指控網友行車壓到他的腳,更怒喊「就算你不是故意,也要告你過失」。(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網友第一時間向莊姓員警致歉,還詢問是否需要叫救護車,員警完全不領情,甚至口氣惡劣,直指網友想肇事逃逸,事後到桃園派出所做筆錄後,員警也隨即表示願意和解,原以為事情到一個段落時,卻在近日收到法院簡易判決書,讓他傻眼喊冤「這樣算被警察霸凌吧」。

判決書上指出,網友在起駛前應注意情況,而造成員警受傷,且肇事後未即時停車,反而持續駕車前行,直至莊員騎警用車鳴笛追上,才減速並靠邊停車。

網友近日收到法院簡易判決書,讓他傻眼喊冤「這樣算被警察霸凌吧」。(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莊姓員警更是持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網友的過失行為與告訴人所受傷害間有相當因果關係,且至今並未和解,依過失傷害罪,簡易判決網友拘役10日,可易科罰金;網友所涉肇事逃逸部分,另為不起訴之處分。

桃園交通中隊中隊長出面回應。(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公開版)

對此,桃園交通中隊中隊長也在臉書上出面回應,強調莊姓員警疑有「碰瓷」不當行為,在109年6月6日上午11時17分,出勤公務遭小客車不慎輾傷左腳,同人檢具驗傷單提出刑事告訴,期間未向對造求償、亦無提出民事訴訟,警方呼籲各位網友理性以對,尊重司法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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