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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肖像遭用於宣傳罷免 萬美玲委任律師蒐證提告

桃園電子報

更新於 07月02日02:36 • 發布於 07月02日02:36 • 記者黃雅蘭

桃園市6名國民黨籍區域立委的罷免案將於7月26日投票,罷團與反罷方紛紛掛起廣告看板,呼籲民眾投下同意或不同意罷免。其中,桃園市第四選區立委萬美玲今(2)日表示,詐騙集團騙鈔票,有心人士騙選票,令人深惡痛絕,已經逾越民主底線與法律紅線,有心人士未經她授權即擅自變造她形象照片製作不實文宣及廣告,意圖混淆視聽、誤導投票意向,來達到罷免目的,此種行為與詐騙集團無異,她已委任律師蒐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出告訴。

立委萬美玲指出,有心人士未經她授權即擅自變造她形象照片製作不實文宣及廣告,意圖混淆視聽、誤導投票意向,來達到罷免目的。圖:萬美玲國會辦公室提供

萬美玲指出,選舉與罷免本應在公平競爭、相互尊重的基礎上進行;舉凡一切宣傳與動員,均應符合法律規範,近半年來,面對惡意的抹黑、抹紅與汙衊誹謗,她始終包容以對,選擇用問政成績與服務實績來回應,期盼在民主社會中以理性對話,取代仇恨攻訐。然而,未經她授權即擅自變造她形象照片製作不實文宣及廣告,除嚴重侵犯她的肖像權,並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人被罷免而散布不實圖文影像」及刑法309、310條公然污辱與誹謗等犯罪行為,足以誤導社會大眾,破壞選舉罷免之公平性。

立委萬美玲表示,未經她授權即擅自變造她形象照片製作不實文宣及廣告,除嚴重侵犯她的肖像權,並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圖:萬美玲國會辦公室提供

萬美玲進一步提到,此風不可長,為正視聽、維護個人與支持者的權益,她已正式委任律師蒐證,並依法向檢警調機關提出告訴,同時保留民事求償權利。請有心人士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與違法行為,下架非法文宣與廣告。同時也呼籲社會各界,尊重法治,杜絕假訊息與變造影像與聲音,共同守護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

立委萬美玲呼籲所有支持者7月26日一定出來投「不同意罷免」。圖:萬美玲國會辦公室提供

萬美玲也呼籲所有支持者,勿受惡意變造不實文宣影響,堅定的投下不同意罷免,守護民主、守住萬美玲,一起用不同意票,唾棄惡質手法,7月26日一定出來投「不同意罷免」。

《立委罷免案》桃園市第4選區(桃園)投票意向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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