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總統府辦事員停殘障停車格性侵女網友 賠22萬停止任用4年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6月06日03:44 • 發布於 2025年06月06日03:44
曾任職總統府辦事員的林姓男子前年約女網友看夜景強制性交得逞。

總統府前辦事員林姓男子前年約女網友看夜景強制性交得逞,事後挨告,林姓男子跟女方賠償22.5萬元達成調解,獲判緩刑4年定讞;總統府也將他移送懲戒,判決他撤職、停止任用4年;但林姓男子不服,提起上訴,不過法官認定,原審於法並無不合,將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任職總統府辦事員時,曾於2023年7月8日晚上9點40分許,約女網友到碧山巖觀賞夜景,因沒停車位,停殘障停車格,隨後趁機對女方強制性交得逞,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處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因獲調解,須賠償對方損害,獲判緩刑4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判決確定在案。

此外,總統府依公務員懲戒法,將林姓男子移送懲戒法庭;經審理,於去年11月 27日依法將他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對此,林姓男子認為他相較於同類型案件之懲戒處分為重,顯有判決不適用法規、理由不備、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提起上訴,求廢棄原判決,作成較輕懲戒處分的判決。

二審法官認為,原審關於懲戒處分輕重裁量權的行使,已充分審酌林姓男子人行為動機、目的、手段、違反義務程度、所生損害或影響,及行為後態度,予以整體評價,並未逾越法律所定之範圍,也無違反比例原則,於法並無不合。林姓男子主張改判較輕懲戒處分,無理由;懲戒法院於5月29日將上訴駁回。

◎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撥打110報案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快訊/走斑馬線過馬路!台北男遭迴轉車撞倒…又遭賓士車輾壓慘死路口

三立新聞網
02

快訊/Uber女司機新店載客猝死!警衛室外「臉朝下」OHCA…送醫不治

三立新聞網
03

「別以為你是我哥就不敢殺你」!張文一句話「讓家人從此切割」…哥哥婚禮不敢邀他

鏡報
04

【更新】麻辣鍋「滿堂紅」涉詐!串連7公司洗錢9億 給1%佣金

太報
05

低溫來襲!醫師提醒「3類假暖食物」暖不住身體:反而更冷

鏡週刊
06

為躲雨新竹男偷走超商門口90元雨傘 代價罰金3萬元

聯合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0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