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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風評:鄭文燦砸出的「司法改革」黑洞

風傳媒

更新於 2024年08月28日23:20 • 發布於 2024年08月28日23:20 • 主筆室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貪污遭桃檢起訴,並求處重刑十二年。(顏麟宇攝)

羈押四十七天後,前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以貪汙罪被起訴,並求處重刑十二年。對比因之前因退回的五百萬遭押,桃檢的起訴說明的確紮實,除了被退回的五百萬,桃檢在鄭文燦台北住處搜出六百七十萬現金(財產來源不明),以及一筆行賄當事人(被退返)的六百萬政治獻金;桃檢七年終能辦一案,差別只在總統換人了!

除了漏夜湊齊二千八百萬交保金走出看守所的鄭文燦,對此案最該百感交集內心沉重黯淡的,當屬前總統蔡英文,她談了八年的「司法改革」,都敵不過檢調認真的辦出大案,但是,即使鄭文燦被起訴,所謂「司法改革」的黑洞依然存在。

壓案七年,十次搜索被駁,孰令致之?

首先,這起「舊案」七年前即曾被偵結,當時檢檢掌握的監聽內容與七年後並無二致,簡單講,行賄、收賄事證已經明確,當年何以辦不了,甚至讓鄭文燦知道監聽內容,直斥行賄廖家父子「你爸嘴巴很大」,讓他從容退回賄款,以為就此無事,直到七年後才得以收網?是政治壓力使然,還是仰承上意?或者揣度體貼鄭文燦的政治影響力?法務部、檢察署迄未合個合理的交代,當然,蔡英文和當年的行政院長也給不出答案。

其次,七年中,桃檢和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共聲請搜索十一次,桃園地方法院打了十次回票,直到七年後重啓偵辦,地院還是駁回聲請,桃檢使出「殺招」─依法逕行搜索,才搜出藏在鄭文燦臥室暗櫃的六百多萬現金,這筆現金讓鄭案又多馬一樁「案外案」,讓人不得不質疑,除了華亞科,鄭文燦有多少地雷未爆?更直接打臉桃園地院,十次駁回聲請搜索,是礙於政治壓力?還是轄下法官都與鄭文燦交好?這個問題,地院也沒給答案。

法院不肯開出搜索票,桃檢「依法逕行搜索」,根據《刑事訴訟法》,檢察官認為有相關理由且情況急迫,二十四小時內證據有變造、偽造、湮滅或隱匿之虞者,或有事實足證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確實在內者,可以逕行搜索,並三日內層報法院,搜索範圍包括身體、交通工具及立即可觸及的處所,通常用在偵辦賄選案;就鄭文燦案的情狀,檢方逕行搜索只能用兩個字形容:夠衝!

此舉當然有相當風險,七年前舊案的事證,怎麼可能還保留在其居所?偏偏桃檢搜出了異於常情的六百七十八萬現金,讓桃院滿臉豆花。六百多萬和前立法院秘書長林益世藏在家中的百萬美金現鈔,乃至前總統官邸的數億現金當然是小兒科,却很難不讓人聯想到前立委陳明文高鐵上曾經落下的三百萬現金─又是一樁不了了之的奇案,當時為陳明文護航的甚至是法務部次長蔡碧仲;還有新系「大老」兩年內匯款兩千九百萬給暴打立委高嘉瑜的林秉樞,北檢以「無關案件」查都不查,就束之高閣。

鄭文燦四十七天交保,周典論被押七個月

第三,桃檢雷厲風行,桃園地方法院對鄭倒一以貫之的厚愛。比方起訴後的接押庭,地院採取相對不正常的「不公開」,且不述明理由,倒是不具名法官為之寬解,「沒有違法。」因為接押庭並未進入審理程序,不在《法院組織法》硬性規定必須公開範圍,公開與否屬法官裁量權,過去也曾發生過接押庭不公開的特殊案例(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掏空案),被民間司改會痛批「離譜」。

此外,地院讓鄭文燦重金交保,在司法人權上,羈押的確不是良方,「押人取供」更不值得鼓勵,唯重案延押幾成常態,桃院認為檢方取證與相關涉案人供述皆已足夠,也屬法官心證範疇,但對比涉嫌以五百萬為最終未參選的郭台銘連署遭起訴的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却一押再押,起訴後繼續延押兩個月,足足被押了將近七個月,即使心臟有病都不能交保,周典論的人權價值顯然比鄭文燦低了一等。

屏院、桃院一南一北,法官也心證天南地北,誰能解釋何以致此?是議長與市長的人權不能等量衡酌?還是議長比市長更有逃亡串供之虞?或者出資為總統擬參選人連署的「罪行」遠大過貪汙收賄?這些問題大概連司法院長許宗力都給不了答案,法官心證南轅北轍,不為人民信任,也是蔡英文主持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討論的項目,八年過去,顯然沒什麼「改革」進步。

進擊的司法,潛藏政治逆襲的暗流

鄭文燦被起訴,即將面對的是漫長的司法奮戰,所謂「政治前途」大抵是談都不必再談,但此案就是政治與司法互為勾連糾結的活教材,證明了:一,權力果然是累積財富之源;二,在金錢面前,人性格外卑微,包括檢察官出身的律師,竟能謊騙涉案人拿錢可以撤銷監聽,由此詐騙了三十萬的荒唐行徑,而行賄的竟異想企圖侵佔台塑支持給管委會的七千多萬。

最嚴重的,此案得以逆轉,既是司法戰勝政治干擾,却也是司法敗給了政治。沒有人相信壓案七年,沒有政治因素,更多人相信鄭文燦會在七年後被訴,還是伴隨政治因素─如果總統不換人,或總統與鄭不是「政敵」,桃檢還能這麼勇猛嗎?立委質疑桃檢還是設下了「防火牆」,止於鄭文燦,即使起訴書舉證鄭文燦告知行賄人,「國發會我講好了,因為這個計畫是國發會核定…」,此案仍無向上發展的跡象,除非有明確的金流,桃檢大概不能因為鄭文燦的政治影響力,辦到國發會或更高層,這正是政治籠罩下的司法無能為力之處。(推薦閱讀:夏珍專欄:鄭文燦的「政治高樓」怎麼就塌了?!

對蔡英文而言,此案既讓她難堪又證明了她的本事,在她治下,政治成功地織成一面網羅,保護了不堪聞問的黑金暗流,司法則成為這面保護網最關鍵的一塊;對賴清德而言,何嘗不尷尬?他要弊絕風清,却杜絕不了政壇對他整肅政敵的懷疑,而這股懷疑正是司法為他埋下的政治地雷,不知何時會爆炸、會反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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