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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偷「空白收據」騙老闆和解換法院緩刑 前員工偽造文書起訴

TVBS

更新於 03月14日02:54 • 發布於 03月14日02:54 • 潘千詩
收據。(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收據。(示意圖/TVBS資料畫面)

台北市某公司陳姓老闆因前員工許男握有其偷情資訊遭勒索金錢,雙方在法院審理時,陳要求許捐款給社福協會才和解。許男卻「取巧」竊取協會空白收據,自行偽填12萬元拍照回傳,但被書記官發現,最後沒換取到緩刑,還被判處7月,得易科罰金21萬元確定,還被法院告發,台北地檢署今(14)日依偽造文書罪起訴許男。

據了解,許男為被害人陳姓老闆的前員工,因2016年間在公司內偷看老闆手機,發現老闆的偷情照與對話,所以翻拍後,於2021年2月5日下午傳送「新年快樂,這裏有些照片商品想銷售給您,新年價66萬,銷售期限為2/9下午15:30」,並提供匯款帳號,強調如逾時將會把資格讓給其他有興趣的人等簡訊。陳男因心生畏懼,自2021年2月9日至12日止,共計匯款25萬元到指定帳戶,並報警處理。

起訴指出,許男因恐嚇取財案,經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時,與告訴人陳男達成和解,條件是以陳男名義捐款12萬元給台北市恩加貧困家庭協會。

2021年11月2日上午11時許,許男先以假名「李仲雲」至該協會表示要捐1000元,待暸解工作人員將捐款收據存放的位置後,隨即短暫離開,3分鐘後折返表示,要借廁所,見工作人員不在座位上即翻找捐款收據,竊得協會事先蓋好印章的空白捐款收據本後,在收據第1聯上偽填12萬元、日期、捐贈者等資訊後取走,再將收據本等放回原處。

許男再將竊得、偽造的收據拍照,傳送給律師,經律師於同年11月4日陳報北院。不過,北院書記官致電協會求證捐款是否屬實,經協會調閱監視器,發現許男竊取捐款收據。

許男見東窗事發,隨即於2021年11月8日以郵政劃撥方式捐款12萬元至協會,企圖獲得緩刑判決,但未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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