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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實習警伸狼爪!搜身襲胸4女還偷拍 下場曝光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03月29日04:20 • 發布於 03月29日04:20

曾任警察實習生的蕭姓男子,於去年實習期間涉嫌接連對4名女性民眾伸出鹹豬手,甚至趁機偷拍私密部位影像,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出爐,依強制猥褻、無故攝錄性影像未遂等罪,合併判處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宣告緩刑5年,並須支付公庫6萬元,犯案手機也遭沒收。

判決書顯示,現年30歲的蕭男在2023年下半年於新北市警局新店分局安和派出所實習,竟利用身分與職務之便,在短短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陸續對前來報案或接受調查的4名女性民眾,假藉「模擬案件經過」、「搜身」等名義,觸摸她們胸部等私密部位,並用手機偷拍性影像。

法院查明,蕭男分別在10月29日至12月7日之間,對4名女子犯案。其中3起得逞,包括先開啟手機錄影功能,再藉詞接近,趁對方毫無戒心時碰觸上胸並偷拍;另1案中,他對女方進行搜身時偷錄,後因擔心事跡敗露將影像刪除,屬未遂。

受害人表示,因蕭男身穿制服、語氣堅定,加上當時正值報案流程,讓她們誤以為這是「正常程序」,直到事後才驚覺不對勁。她們紛紛報警提告,警方進一步調閱監視器與數位證據,確認蕭男的行為。

蕭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與4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完成賠償。法官認為,他雖犯行多次,嚴重侵犯他人性隱私與身體自主權,但考量其坦承犯案、首犯、態度悔意明確,加上被害人皆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最終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5年,須向公庫支付6萬元,並沒收犯案用的iPhone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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