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三讀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行政院日前提出覆議案,並獲總統賴清德核可,19、20日召開全院委員會,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並備詢後,在今(6/21)天表決。稍早全體立委113票提早投票完畢,經過唱名計票結果出爐。藍白挾人數優勢輾壓綠營,2覆議案均以62 : 51不通過。
行政院長卓榮泰以及民進黨團先前也已表態,下一步會提出釋憲。
這次覆議案分為兩案表決,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141條之1條文」,投贊成即代表贊成立法院原決議、反對覆議案;投反對即代表反對立法院原決議、贊成覆議案。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覆議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就須接受該決議。若維持原決議者未達二分之一,則覆議案成功,《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法回到原點,立法院相關修法討論要從頭來過。
----------相關外電照----------
留言 85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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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
06月21日04:10
Johnny Chen
HOT
投票1/2過 覆議也1/2過 根本不需要覆議早就知道了
06月21日04:11
阿諾
HOT
正義永遠是戰勝邪惡 !
06月21日04:11
大葉579
水啦!👍👏
06月21日04:11
王文聰
綠🐸崩潰中。😁
06月21日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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