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 45 歲的孫小姐,從事護理師工作,因為經歷流產及 2 次試管後終於成功懷上龍鳳胎。不料,她卻於懷孕 20 多週時因高位破水,子宮頸已擴張且有宮縮的狀況,當下就被護理人員要求立即住院臥床安胎。
由於孫小姐年齡已屆高齡產婦,加上身懷雙胞胎,醫師評估後建議她自費使用催產素受體拮抗劑,以保障安胎治療的安全性。她表示,因了解另一款安胎藥物可能產生副作用,於是便同意醫師的判斷。
因此,當出現早產徵兆的黃金 48 小時內,就使用安全的安胎藥物,且用藥後沒有任何不適與副作用,不僅確保母體安全也為 2 個胎兒爭取更多時間,順利將孕期延後至 27 周進行剖腹生產,讓寶寶有更充分的時間成長發育。
孫小姐鼓勵孕產婦要主動與醫師進行充分的溝通並一起做決定,因為部份孕婦可能會因為使用副作用較高的安胎藥物,導致媽媽與胎兒發生併發症或後遺症,非常危險。
她以過來人身分呼籲,在進入懷孕階段應及早檢視自身是否為 10 大高風險孕婦,先了解安全安胎的重要性,甚至與醫師討論評估風險,降低後續面臨安胎的無助與慌張,並有助於提升用藥安全性,藉此保障母親與胎兒雙平安。
婦產科相關醫學會發布「安胎治療建議」
台灣母胎醫學會理事長蕭勝文指出,為提升對於安胎治療預防早產的認識,並提供孕婦安心安胎的治療環境,3 大婦產科相關醫學會共同發布「安胎治療建議」,期望喚起各界對母胎均安的安胎安全的重視。
建議 1 安胎治療觀念,用藥觀念接軌國際
蕭勝文表示,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早產的建議指出,催產素受體拮抗劑對於不足 28 週早產個案中,協助延遲妊娠的表現為所有類型安胎藥物最佳;而歐洲多國更建議第一線優先使用催產素受體拮抗劑,有鑑於此,鼓勵台灣臨床第一線應用拉高標準與國際治療趨勢接軌,共創孕產友善環境。
建議 2:10 大高風險孕婦,安胎用藥應注意
10 大高風險群孕婦面對安胎治療的安全性要多加留意與謹慎,包含高齡孕婦、懷有多胞胎、孕前或孕期患有高血壓及心血管疾病、糖尿病或妊娠糖尿病、甲狀腺功能異常、肺部功能異常或氣喘、腎功能異常、自體免疫疾病、孕前肥胖 (BMI≥30)、電解質失調,主動諮詢醫師,是否有更安全有效的治療模式,避免發生嚴重副作用。
建議 3:安全安胎用藥,要把握黃金 48 小時
蕭勝文指出,住院安胎治療目的是在爭取至少 48 小時的時間給予藥物以促進胎兒肺泡成熟,降低早產兒發生新生兒呼吸窘迫症候群,而其對出生後的胎兒的呼吸有所助益,降低併發症、增加存活率。
現在已有安全性較高的催產素受體拮抗劑已經有健保給付,若符合適應症,高風險群孕婦可以第一線採用有效且更安全的治療模式,醫病都應該同時重視孕婦接受安胎治療過程的安全,同時提升母胎安全與降低副作用風險。
安胎「藥」注意」,認識安胎藥安全超前部屬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建霈表示,晚婚晚育、生育率低的情形下,胎兒存活更顯珍貴。高齡與孕期患有併發症的孕婦生產已不容易,不應該讓孕婦與胎兒在孕期過程中存在更多風險。
此外,早產也會對整個家庭帶來巨大的照護與經濟壓力,早產兒的醫療費用是足月嬰兒的 10 倍以上,甚至 1 歲前死亡率也會相對提高。在母嬰安全都同等重要的前提下,呼籲所有產科醫師正視降低安胎治療副作用等風險。
蕭勝文提醒,孕婦及其伴侶在孕期中認識懷孕中存在可能的風險,並積極認識安胎的概念及風險與藥物安全性,特別是符合「10 安風險」的 10 大高風險孕婦應及早認識最新安胎治療觀念,為寶貝和自己的健康做好萬全準備。
文 / 黃慧玫、圖 / 楊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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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天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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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01日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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