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銀行職員…戴資穎比麟洋少了一身分 代言荷包滿滿
在東奧奪下女單銀牌的台灣「羽球球后」戴資穎代言滿滿,相較之下,摘下金牌的「黃金男雙」李洋/王齊麟,卻因為肖像登上悠遊卡爆出違法爭議,原來問題出在效力的母公司官股比例不同。
李洋與王齊麟隸屬於土地銀行旗下的運動員,由於土銀為百分之百公股銀行,具有行員身分的兩人受制於《公務員服務法》,不得兼差代言,即使接下工作也必須將所得捐出公益。不過他們可領有行員薪水及營養金,從球員退役後仍可於金融業界開啟後半生職涯。
而戴資穎則隸屬於合作金庫,由於政府持有的股份未過半,意即「泛公股」的民營銀行,也因此她的商業活動不受《公務員服務法》限制,可以自由接下代言宣傳。
「麟洋配」因具公務員身分導致代言商業活動卡關,銓敘部日前才作出解釋函令,表示公營事業機構以策略聯盟方式指派所屬出席合作範圍內之商業活動,尚非服務法所不許;又此種商業活動所得相關收益,公營事業機構得透過自訂之經費運用規定,將該收益分潤予所屬公務員,讓兩位球員得以在符合法令規範下順利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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