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立院三讀/殺人重罪30年追訴期將改「無限期」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2019年05月10日09:25 • 發布於 2019年05月10日08:47

過去有過懸宕多年未破案的殺人事件,就算後來抓到了兇手,也因過了追訴期而無法將他繩之以法,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未來若犯下傷害他人至死者,將取消原先的追訴時效30年,改為無限期予以追訴。

因時代變遷、科技進步,過去多起未解之命案,因新證據的出現而找到真正的兇手,但卻因為過了30年追訴期,連執法單位都束手無策,因此行政院、司法院提案,參考德國及日本刑法,有關致人於死等謀殺罪,無追訴期間限制等各國立法例,因此提出修法版本。

立院今三讀通過提案條文,對於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犯罪者,若當中發生「死亡結果」,例如殺人罪、重傷致死罪及傷害致死罪等,追訴權時效將不再受30年的限制,意即未來將無追訴權時效限制。

另外,行政院及司法院也針對刑法第277條第一項規定,提出修法提案,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改為拘役或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

還有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條文,行政院、司法院也提案修法刪除,並改為過失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過失傷害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同樣都於今日經院會三讀修正通過。

(民視新聞網/蔡佩芯 綜合報導)

《👉加入民視新聞Line好友,重點新聞不漏接👈》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中11歲女童疑感冒未癒!赴陸旅遊返台昏迷…裝葉克膜搶救不治

三立新聞網
02

土方之亂讓營建業哭喊「乾脆去死」 國土署祭4解方:小貨車可裝GPS載送

太報
03

余家昶家屬回捐300萬善款至桃市專戶 延續愛與幫助

中央通訊社
04

美媒爆賴清德擬出席宏都拉斯總統就職典禮 總統府回應了

鏡報
05

「美女輔導長」轉傳長官黑函!傷領導統御被記過 打官司逆轉贏了

ETtoday新聞雲
06

鐵門關上來不及走?台電員工慘遭夾困當場死亡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