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上校政戰主任王維義(已退伍),涉嫌在2020年9月底的一場參訪活動上,攔住跑來支援的女上兵並要求「不用幫忙了」,但王男卻將右手臂緊貼在對方的左胸上緣,停留數秒後,才慢慢從左胸上緣往下將手抽回。女方提告,王男被依性騷擾罪判4月、緩刑2年確定;懲戒法院日前加碼判罰款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航特部的飛行訓練指揮部預定2020年9月29日上午10點在大禮堂舉辦「中華民國進出口公會聯合總會」參訪行程,由飛訓部承接裝備陳展和合影的任務。當天上午9點半,航特部政戰主任前往停機坪合影場地進行預檢,要求同袍通知擔任攝影紀實的女上兵到場。
女上兵獲悉後立即拿相機跑過去,王維義和李姓中尉在走回禮堂的路上發現女方,王突然伸出右手攔住女方去路,一邊告訴她「不用過去了」,一邊卻乘機將右手臂緊貼在女方左胸上緣處,持續停留2、3秒後,慢慢沿著女方的左胸上緣向下滑行將手抽回,導致女方受到憤怒、恐懼、焦慮和不舒服等不適。
女方提告後,檢方將王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一、二審均認定成立性騷擾,判王維義4月、緩刑2年確定,而且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還要在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接受3小時法治教育課。監察院則另將他移送懲戒法院議處。
王維義去年接受監察院詢問時表示,他已經不記得細節,更不確定有沒有觸碰到女方,但絕對沒有刻意觸碰,他也向懲戒法院表示,已和女上士達成15萬和解,請求懲戒法院給予最輕懲處。
懲戒法院認為,他擔任飛訓部上校政戰主任,為國軍資深政戰主管,本應以身作則當士官兵表率,竟無視國軍法紀規範,逞一己私慾性騷擾屬下,嚴重損害軍譽並造成女方身心受創。懲戒法院考量他在刑事案件偵查、審判及懲戒法庭開庭時否認犯罪,不知反省,另審酌他和女方達成和解,決定判罰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