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為燈會拆6戶騎樓 立委籲林智堅停止逼拆民宅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8月23日06:23 • 發布於 2020年08月23日03:31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左四)、新竹市議員廖子齊(左三)、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右四),及面臨拆遷住戶代表,今於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請新竹市長林智堅停止逼拆。(記者謝君臨攝)

相關新聞

竹市信義街住戶不滿拆騎樓 市府籲「特定人士」勿政治操作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2021年台灣燈會將於新竹市舉辦,竹市府啟動「騎樓順平計畫」,要求依法留設騎樓空間,並發文予信義街護城河6戶,認定其建物的騎樓屬違建,將於24日拆除;陳姓住戶陳情指出,6戶均在日治時期建造,早於相關法規公布日,且市府拆除面積計算有疑義,又不顧仍在訴願期間,呼籲市府緩拆。

對此,竹市府表示,市府為保障行人權益推動步行城市,今年起進行「騎樓順平計畫」,第一階段針對火車站前、舊城區17條路段,全面淨空騎樓長期以來的違章佔用、違規路障與違規停車;市府也指出,騎樓佔用為違法建物,市府依法行政執行拆除,將步行空間還給市民,呼籲特定人士勿扭曲事實遂行政治操作。

竹市府都市發展處說明,經查信義街上的6戶建物,其中5戶建物的建物測量成果圖及建物謄本,均於1樓空間明確註記有停仔腳或騎樓,因此課稅資料也皆予以免稅,故這5戶騎樓部分都屬違章建築,都發處已依法進行公告,並通知所有人自行拆除,時限後將採取強制拆除,將公有步行空間還給民眾。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新竹市議員廖子齊、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及面臨拆遷住戶代表,今於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請新竹市長林智堅停止逼拆。

陳椒華表示,竹市府聲稱信義街6戶為違建佔用,但這些屬非優先排拆的1995年之前老違建,若非有危害公共安全、山坡地水土保持、妨礙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市容觀瞻或都市更新的狀況,其實沒有優先拆除的必要性;且護城河畔早已留設寬闊的人行道,完全沒必要在違建認定有爭議的情況下,急著拆除。

廖子齊批評,竹市府不但在違建認定的法律上有疑慮,連行政程序也充滿瑕疵,該6戶均建於日治時代,早於新竹市最早的都市計畫發布時間點1956年,當時的法規甚至還沒有騎樓退縮規定。且房屋最後的增建是在1972年,也比最早的騎樓退縮法規還要早,市府根本是拿新法溯及既往去認定老舊建築為違建。

她並強調,市府第一次發出違建認定的行政處分上,竟有5戶的違建認定面積有誤,之後才陸續發出更正面積數字的公文,更正的公文應屬新的行政處分,各住戶目前都仍在30天的訴願期間內,明天就強拆根本無視民眾訴願權利。

另,廖子齊說,信義街88號的建物本來就未登載騎樓,完全無須拆除退縮,市府也無權要求住戶拆除,但市府官員卻多次表示,絕對會想辦法拆除該戶,她呼籲市府不要為拆而拆,侵害民眾合法權利及安居樂業的幸福。

88號陳姓住戶指出,「從出生至今我家的房子就長這樣,沒有騎樓這件事」,市府一開始寄公文來,說6戶騎樓都是違建,要拆除1平方公尺,8月初又寄來一份公文,說之前寫錯了,要拆的面積是18.5平方公尺,且明天就要拆,要小老百姓怎麼接受;且我們根本沒有騎樓,市府卻說我們有,要怎麼拆?覺得無奈。

徐世榮說,聽到此一個案深感訝異,宣稱民主的台灣竟充斥那麼多強拆和迫遷,本月1日國家人權委員會已正式掛牌,呼籲蔡英文總統不要忘了當初的承諾。(13:31更新)

受災住戶代表。(記者謝君臨攝)
新竹市信義街6戶建物的騎樓被市府認定是違建。(記者謝君臨翻攝)
新竹市信義街6戶建物的騎樓被市府認定是違建。(記者謝君臨翻攝)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陳玉珍脫口「不是台灣人」!陸委會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2

藍台中市長提名協調無結果 江啟臣盼月底前產生人選

中央通訊社
03

「芭樂公主」身中26刀慘死果園 兇嫌竟是前男友!不滿被分手動殺機最終下場曝

鏡報
04

彰化縣5連霸女議員賴清美 「交棒」兒子壓線登記黨內初選

自由電子報
05

比利時籍女子「走出巷子穿越馬路」客死異鄉 撞死人台南騎士下場曝光

三立新聞網
06

家暴男活活打死前妻丟包騎樓 回家淡定吃早餐滑手機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8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