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科太太遭控違法蒐集前夫個資 一審獲判無罪
本名陳映彤的網紅理科太太,在與吳姓前夫打離婚訴訟時,被控違法蒐集提出對方病史及用藥資料,損害吳男利益,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北院認為,陳女所為與個資法的構成要件不合,今天判決陳女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陳女與吳姓男子(John)原為夫妻關係,兩人於離婚訴訟期間,陳女未經吳男同意,私下從心理師那裡取得吳男病史,及用藥資料紙條,並提供給家事法庭為證據,損害吳男利益,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陳女向法院提出紙條,是為了協助家事庭法官審理案件的必要行為,且家事事件本是不公開審理,只有法官、被告、告訴人及委任的非訟代理人,可以閱覽卷證內容,確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存在,並不是非法利用特種個人資料的行為。
北院認為,陳女提出紙條,以爭取親權,雖與吳男意見相左而對簿公堂,但其主張、舉證行為,並非以加害於吳男為主要目的,難認有損害吳男利益的不法意圖。
陳女所為與個資法非法利用特種個人資料罪的構成要件不合,判決陳女無罪。可上訴。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