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總統賴清德今天在國安會議上提及重新使用軍事審判制度,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表示,這絕非回到戒嚴或傷害軍人的權利,而是希望未來即使在非戰爭時期,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中危害國安的犯罪,也應改由軍事審判;她更認為,台灣不少藍白立委也是擔任居間買辦,才是最需要用國家安全法來處理。
林志潔表示,現行的軍事審判法早已和洪仲丘案時的軍事審判法有重大差異,不但在審判的獨立性公正性上有所改革,在軍法官的養成、專業與獨立上,也早已不是過去由國防軍指揮監督的狀況。何況在現行法下,如果在非戰爭時期,這個修改後的軍事審判制度是被凍結的,只有在戰爭時期,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的犯罪,才會使用這個軍事審判制度。
她認為,今天總統所說的,是希望未來即使在非戰爭時期,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中危害國安的犯罪,也應改由軍事審判;至於現役軍人在非戰爭時期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中的非國安犯罪,或觸犯一般刑法犯罪,都還是歸由一般地方法院審判。
如果是非現役軍人,即使是退役軍人,或者一般民眾,不論平時或戰時,都跟陸海空軍刑法無關!也跟軍事審判無關,大家毋須驚慌失措,也不要聽信網路謠言。
對於有號稱法律專家在受訪時說,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中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若使用軍事審判是萬萬不可,會增加很多冤案,林志潔說,此人應該是沒有搞清楚現行軍事審判制度,也沒有理解總統和國防部的意思所致。
她認為,身為現役軍人,犯陸海空軍刑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用軍事審判制度到底有什麼問題,為何因此會增加冤案?且最麻煩的還不是現役軍人,而是退役軍人遭到共軍吸收,或者一般民眾,但甘於擔任敵對勢力的居間買辦,這些可都沒有辦法用陸海空軍刑法或軍事審判來處理。
她認為,台灣不少藍白立委也是擔任居間買辦,還當的不亦樂乎,才是最需要用國家安全法來處理的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