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電信詐欺案每年多到20幾萬件 電管法今修法盼止血 

新頭殼

更新於 2025年06月17日03:24 • 發布於 2025年06月17日03:24 • Newtalk新聞 |黃建豪 台北市報導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於《電信管理法》修正案三讀後上台發言。 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Newtalk新聞

立法院今(17日)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第二類電信業者提供用戶接取網路服務(IASP)與批發轉售用戶號碼者(MVNO)需登記為電信事業,盼抑制每年多達10幾萬件的電信詐騙,業者若未依法登記為電信事業,可處理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電信管理法》修法後明定,第二類電信業者應向主管機關,中央傳播通訊委員會(NCC)辦理電信事業登記,包含:一,提供用戶接取網路服務的IASP業者;二,批發轉售用戶號碼、經營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的MVNO業者,都需要登記為電信事業。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說明,為什麼需要把「第二類電信」納管呢?因為從2020年《電信法》廢止以後,由《電信管理法》(電管法)取代,但是《電信法》時代有納管第二類電信,反而到了《電管法》時代NCC就不納管了。當時的目的是希望第二類電信能夠有更多創新經營模式,發展更多不同的業務,以促進經濟活絡,可是這一鬆綁卻給了詐騙集團利用的機會。

黃健豪指出,從地檢署偵辦電信網路詐欺的案件數量來看,從2020年《電信法》落日之後開始,每年電信網路詐欺案件飛速增加:從2021年9萬8256件;2022年16萬803件;2023年22萬9711件;2024年16萬7932件,可以說近年台灣電信詐欺案件不斷攀高的原因,很大一部份來自電管法的鬆綁。

黃健豪表示,相信透過今天的修法,未來第二類電信涉詐的問題乃至於全國的電信詐騙案件都能顯著的減少,未來如果上述兩種類型的業者違反規定未依法登記為電信事業,可開罰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可以按次處罰。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逢甲大學畢委會長A走474萬 炒股慘虧還被判刑

壹蘋新聞網
02

台北燈節喊「這裡是上海」被民眾激動嗆「是台北」 觀傳局回應了

自由電子報
03

影音/日IHI集團遭陸制裁「只回1字」!557萬人朝聖 高級酸讓網全笑翻

TVBS
04

台北餐廳「冰櫃女屍」相驗遺體 家屬崩潰痛哭…老闆娘、鄰居都說話了

鏡報
05

只生不養!彰化2幼童被丟包「身體發臭、滿身蟲咬」…阿祖淚求社工帶走

三立新聞網
06

師傅裝冷氣「從17樓墜下」砸死女大生 二審改判大逆轉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