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詐528萬!行政相驗竟向喪家討紅包 芎林衛生所前主任遭起訴
大賺死人錢!前新竹縣芎林鄉衛生所吳姓主任,涉嫌在辦理相驗程序時,主動開口或由殯葬業者轉述,向死者家屬索取每案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紅包,讓不知情的家屬誤信為合法費用而交付紅包。檢方初步統計,10年來共詐得至少528萬元,並讓衛生所少收百萬元規費。全案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背信罪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依法沒收犯罪所得。
檢方表示,前芎林鄉衛生所吳姓主任自1999年起,主要職責包括綜理衛生所務、指揮監督員工,以及辦理行政相驗並開立死亡證明書。吳姓主任明知依據醫療法施行細則第53條、醫療法第22條及新竹縣政府公告的相驗收費標準,芎林鄉衛生所辦理行政相驗,每案只能收費200元(含10份死亡證明書),應由家屬親自至衛生所繳納,不得擅自加收或變更。
但吳姓主任自2013年1月起到2023年4月30日止,利用擔任衛生所主任之職務機會,於辦理相驗時透過主動開口或由殯葬業者轉述,向死者家屬索取每案2000至4000元不等的紅包,致家屬誤信為合法費用,當場交付現金,合計詐得至少528萬4650元。
另外,吳姓主任為掩飾犯行,竟基於背信之犯意,除違反前述收費規定外,仍逕行開立死亡證明書10份交予死者家屬,致家屬未依規定至芎林鄉衛生所繳納應繳的行政相驗費用,造成衛生所受有應收規費之損失。經查吳姓主任不法行徑10年來,芎林鄉衛生所共通報5812件行政相驗死亡案件,但實際僅收到601件行政相驗費用,短收計5211件,以每件200元計算,損失金額共計104萬2200元。
全案檢察官陳子維偵查終結,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和刑法背信罪等罪嫌,將吳姓主任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依法沒收犯罪所得。(彭清仁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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