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沒人肇逃還起訴 誇張前檢座送懲戒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4年05月10日17:59 • 發布於 2024年05月10日16:15

桃園地檢署前黃姓檢察偵辦車禍案件,漏未注意警方移送書,誤將被告依肇事逃逸罪起訴,公訴檢察官發現後發現犯罪嫌疑不足撤回起訴,黃被移送檢察官評鑑委員評鑑;檢評會調查認為,黃濫行起訴違失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

據了解,二○二一年間,黃負責偵辦一起過失傷害交通事故案件,因被告傳喚未到先行通緝,後來被緝獲,黃在偵查時,未發現警方移送書的事實,且案卷事證也顯示被告在車禍發生時,並沒有肇事逃逸,卻將被告以肇逃罪起訴。

案子移審法院之後,公訴檢察官蒞庭前閱卷發現,黃的起訴書記載犯罪事實有誤,屬於應不起訴案件,因此依據刑事訴訟法撤回起訴,桃園地檢署糾錯行政調查,決定將黃移請個案評鑑。

檢評會調查,肇逃案的告訴人、被告到庭時,均否認有肇逃事實,但黃卻於起訴書證據清單及待證事實欄位中,記載「被告沒有留在現場」,顯然與事實不符,仍直接依肇事逃逸罪起訴被告。

檢評會調查時,黃向檢評委員坦承自己有錯,也對當事人致歉,但檢評委員還是認為黃有議處必要。

檢評會決議書說,檢察官辦理刑事案件,應致力真實發現,兼顧被告、被害人及訴訟關係人的權益,黃身為檢察官,也是公益代表人,辦案違失情節重大,應有懲戒的必要,決定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圖為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記者王聖藜/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才剛過斥資5億「瓦筏哈橋」100公尺…騎士自撞墜50M谷死亡!

三立新聞網
02

雲林北港凌晨傳吵架聲!無辜小狗從天而降出血命危 網友氣炸報警怒尋飼主

民視新聞網
03

病況好轉中!陳光復昏迷指數上升至6「能睜眼了」 眼球也有反應

台視
04

獨家/惡龍拚假釋!張錫銘假釋之路大反擊 高院批:資料過期6年太瞎

鏡報
05

到底有多正?18歲男大生夜衝險猝死 急診醫:載到班花太興奮

鏡週刊
06

愛吃這類食物注意了!6旬婦確診沉默癌王 醫見2習慣搖頭「罹病機率飆升」

風傳媒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5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