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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扯!海巡三線一星高官淪詐團共犯 提供帳戶獲4021元,遭判刑1年

太報

發布於 2024年07月14日08:36 • 曹岡陽
海巡署一位前任視察,淪為詐團共犯遭判刑。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太扯了!警大碩士的海巡高官都可能是詐騙共犯?一名海巡署三線一星高官,擔任海巡署視察期間,和署內替代役認識詐欺集團成員,並以投資虛擬貨幣、偵辦刑案分配獎金等理由,遊說其他替代役男交出帳戶,並提供給集團作為犯罪工具,該海巡高官犯罪所得4021元,遭判刑1年須入監服刑。

根據判決,洪肇義為海巡署三線一星高官,擔任海巡署視察期間,和署內替代役認識詐欺集團成員,並以投資虛擬貨幣、偵辦刑案分配獎金等理由,遊說其他替代役交出帳戶,提供給集團作為犯罪工具。

3年前高雄市刑大偵辦詐欺案件,循線查出洪肇義涉案,同年7月間前往海巡署本部秘書室搜索,洪被逮後由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當時海巡署先核定記大過一次。隨後,海巡署認為洪肇義嚴重損害公務人員聲譽,2021年8月18日核定免職。

檢方偵辦後,發現除了充當人頭戶,洪肇義還將入帳的詐欺款項轉至其他帳戶,偵結依加重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不過,高雄地院審理時,洪否認涉案,稱自己投資失利,背負巨額債務,才與對方合作虛擬貨幣交易,並提供自己與同事帳戶,供買家匯入,他也是詐欺被害人,並未涉入詐團洗錢。

法官認為,洪肇義是警大碩士,又是海巡署高官,從警多年應該知道不得任意交付帳戶,何況洪取得款項後,又領現交付給其他人,且洪經手金額不小,卻未留任何單據,認定他知情詐團刻意隱匿金錢去向。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洪為詐騙集團的共犯,依詐欺罪判1年,併科罰金10萬元;另犯罪所得部分,計算被害人損失,洪從中抽取0.5%手續費,僅得手4021元,宣告沒收。可上訴。

洪肇義也興訟企圖復職,但仍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目前還在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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