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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31歲男「1天買4意外險」半年後公園溺斃 3公司不肯賠…法官這樣判

藝點新聞

更新於 2022年02月21日03:57 • 發布於 2022年02月21日03:48

藝點新聞Chloe編輯整理

中國四川省一名31歲羅姓男子,去年6月溺水而死,但死前半年曾在同一天向四間保險公司投保外險;他死後只有一間公司願意理賠,另外三間公司拒絕賠付,遭羅男家屬告上法院。

據《紅星新聞》報導,羅男死前半年,先後向四間保險公司投保總額達人民幣250萬元(約台幣1117萬元)的意外險,去年6月16日,他將保單相關訊息用手機傳給姪子,隔天凌晨就在重慶市龍山街道盤溪河公園的河內溺斃。

▲重慶市龍山街道盤溪河公園。(圖/百度)

在羅男投保的四間公司中,有一間保額為50萬元(約台幣223萬元),願意賠付25萬元(約台幣111萬元),但其餘三間提出各自的理由而拒絕賠付,最終與家屬對簿公堂。這三間公司指出,羅男雖然溺斃,但不算意外事故,因為他生前某些行為不排除有自殺的嫌疑。

上週五(18日)家屬方律師張俊忠表示,法院已對其中一間被告的保險公司做出判決,在二審後判其需賠總保額50萬元的50%,也就是25萬元給羅男的父母。

▲ 法院判決書。(圖/紅星新聞)

法院參考法醫的司法鑑定報告,認為羅男是在水中突然心臟衰竭,但不一定導致溺水,只是「可能溺水」,羅男死亡的近因應是溺水,屬於保險責任,故認為一審判賠50%的處份並無不當。另外,本月底,羅男家屬與另一間保險公司的案件將於武漢市開庭。

◎藝點新聞提醒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再給自己一次求助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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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22

  • 劉玉華
    光看傳保險資料給姪子就有問題了
    2022年02月21日05:40
  • 洪🐻🐻
    不是預謀自殺幹嘛死前一天傳保險資料給家人
    2022年02月21日05:56
  • 05
    又在甩鍋,拿錢死要錢的時候很乾脆,叫你tmd掏錢的時候就機機歪歪
    2022年02月21日06:36
  • 汝安/Nancy
    保險公司,能賴皮就賴皮,能不賠就不賠。 信不信由你自個決定。
    2022年02月21日06:56
  • Willie
    原則上一般人買保險其實很浪費錢….
    2022年02月21日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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