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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丟月薪14萬工作 打官司告電競大廠雷蛇 工程師贏了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2年03月29日05:18 • 發布於 2022年03月29日05:15

以三頭蛇商標聞名的電競大廠「雷蛇」(Razer),被柯姓工程師指控以性騷擾為由,強迫他一天內簽自願離職協議書,屬於非法解雇,提告請求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台北地方法院判柯勝訴,雷蛇公司應在柯復職之前按月給付14萬元薪資、按年給付28萬餘元年終獎金,並提繳勞工退休金,可上訴。

柯提告主張,他2016年7月20日到公司任職,擔任月薪14萬餘元的資深軟體應用工程師,未料公司總經理2020年12月4日以他涉及性騷擾案件為由,提出2種方案,其一是他簽自願離職協議書,或是公司單方面解雇,且要求他當天答覆。

柯指出,他沒有性騷擾,總經理還稱若簽協議書會多給2.5個月薪水,如由公司解雇會影響請領退職金的權利,且他去市府勞動局申訴,反而會讓親友知道他性騷擾。

柯表示,當天下午,他身心承受極大壓力恐慌之下,不得已簽下協議書,事後認為公司認為違法,提告請求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要求公司按月給付月薪、按年給付年終獎金等。

雷蛇抗辯,公司2020年10月6日接獲申訴指柯性騷擾,為求公正刻意排除台灣員工,而由新加坡總公司主管們組成調查團隊,之後認為事態嚴重,決議合意終止僱傭契約,或公司依法解雇;公司與柯協商離職過程平和,沒有強暴脅迫,柯是出於自由意志簽協議書,認為柯請求無理由。

法院認為,雷蛇公司調查性騷擾案件後,沒有做成附理由的決議,難以認定柯有違反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而有解雇的必要。

再者,根據證人說法等,總經理約談柯討論離職一事,未給予充分思考時間,就要求柯當天做出選擇,且若柯不簽協議書,公司就要單方面解雇,已影響柯的決定和選擇。

而柯也非熟悉法律者,在當下地位、資訊嚴重不對等的狀況下,迫於簽署協議書,柯非處於「締約完全自由」的狀況而締約,認為協議書無效,判柯與雷蛇公司雙方僱傭關係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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