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向境外電商消費,大多會從電子郵件收到雲端發票,台北國稅局提醒,民眾可以盡早將電子郵件歸戶到手機載具、設定獎金領取帳戶,以免跟中獎的雲端發票擦身而過。
官員表示,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7-1條規定,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給我國的自然人,應開立雲端發票、交付給買受人;以目前實務上來說,大多是以民眾向境外電商註冊登記留存的電子郵件信箱,作為載具來儲存雲端發票。
這張發票中獎時,官員表示,財政部會透過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寄送中獎通知到該電子郵件信箱,但仍有部分民眾,等到統一發票開獎後,沒確認信箱是否收到中獎通知,還可能會被歸類至垃圾信件,而錯過了兌領期限,失去領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