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草案,刪除NCC委員的「萬年條款」,明訂最多只能連任一次且不得延任。不過由於7月底將有包含NCC主委在內的4名委員任期屆滿,但國會迄今仍未排審內閣提名的新任委員人選,因此NCC今天(17日)表示,將修正作業要點以避免影響民生。
立法院16日三讀通過國民黨提出的「NCC組織法第4條條文修正草案」,除了刪除NCC委員任滿得連任的「萬年條款」,明訂最多只能連任一次、任期最多8年;同時刪除可延任至新委員就職前一天的「過渡條款」,明訂委員出缺時,行政院長應於3個月內補足提名。
不過由於NCC現有7名委員中,包括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以及林麗雲、王維菁等4人的任期將於7月底屆滿,前閣揆陳建仁於卸任前提名的新任主委翁柏宗等4名NCC委員,則因在野立委質疑,應由新任閣揆卓榮泰提名,才符合責任政治的原則,卓揆則直到上周才明確表態,願意為這4名委員人選背書,因此立法院迄今仍未排審NCC人事案。
面對NCC委員會恐將於8月迎來只剩3名委員的窘境,NCC主任祕書黃文哲1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坦言,屆時勢必無法召開一個合法且有效的會議,因此NCC也將修正「通傳會審議及分層作業要點」,以避免影響民生。黃文哲說:『(原音)現在的話,我們也在針對通傳會的「審議及分層負責作業要點」,裡面的這些屬於我們的組織法9條2項6款在談的這些公告案、許可案以及有關經營權核照變更的這一款規定,再做一些審議以及分層負責的事項重新調整,避免讓整個攸關民生的部分因此而受影響,在法律的許可範圍之內,我們正在做檢討,預計下個禮拜會把這個作業要點提請委員會議討論。』
黃文哲也以即將於9月上市的iPhone16審驗為例,若能修正審議作業要點「型式認證的效力須經委員會追認」,或許可望解套。至於有線電視頻道,去年8月新聞台已全數完成換照,即將屆期的3、4個頻道,也將趕在7月底完成換照。
至於已擔任3屆委員的翁柏宗,雖曾於2019年退休,但任期是否從退休後起算?黃文哲則認為「可以討論」,但如何認定,權責不在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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