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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籲避用中華台北 體育署:洛桑協議外範圍不受此限

中時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2月13日11:23 • 發布於 2018年12月13日09:46 • 陳筱琳/台北報導
針對外交部呼籲民間團體赴海外交流時,應盡量避免使用中華台北遭矮化,體育署署長高俊雄表示,在洛桑協議範圍外的活動,可以不用必須遵守協議。(陳筱琳攝)

外交部認為中國大陸在國際間宣傳Chinese Taipei是中國台北,因此民間團體出國交流時應盡量避免使用,且我方以國名排序時,應該以T排序而非C,盡量避免被矮化成為陸方的一部分,對此體育署署長高俊雄表示,如果要參與非國際奧會(IOC)體制外的活動,自然不用受限於1981的洛桑協議。

高俊雄表示:「看了新聞之後,這件事並不是講去出賽,而是去舉辦或補助民間團體出國去的時候,當然如果不是所謂IOC認可的運動比賽,團隊的名稱、運動員名稱當然是不需要按照1981的協議進行,不需要把1981的協議擴大應用到所有團體,我們只需去遵守規範中的範圍就好。」

高俊雄補充,例如小馬聯盟少棒賽,也可以拿中華民國國旗出賽,「我們遵守國際簽署的協議,這些協議有一定的範圍、內容,強制性也是在範圍內容內,我看了新聞提到的,主要是強調政府補助的,就不需要適用1981協議。誠如去年台北世大運,連學術研討會都變成Chinese Taipei,後來市長柯文哲說是地理名詞,就改成了用Taiwan參與學術研討會。」

「這就是1981洛桑協議適用範圍是在競技運動團隊跟中華奧會的名稱。」高俊雄繼續說,「學術團體、學術研討不是1981協議規範的範圍,所以外交部這要求也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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