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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推動第一漁港整體發展 帶動觀光產業量能

澎湖時報

更新於 09月13日13:27 • 發布於 09月13日22:00
縣府推動第一漁港整體發展 帶動觀光產業量能
縣府推動第一漁港整體發展 帶動觀光產業量能

(記者李三祿報導)澎湖縣政府積極推動馬公第一漁港港區整體發展,特辦理「澎湖縣第一漁港遊艇泊區整建營運移轉案」,引進高端遊艇休閒服務產業,帶動本縣遊艇遊憩活動推廣成效。

縣府旅遊處表示,縣府為持續推動港區整體發展,將原舊製冰廠腹地辦理「澎湖縣馬公第一漁港休閒專用區興建營運移轉案」,並與特許公司亞澎海洋公司於112年9月28日完成簽訂投資契约,期許民間活力帶動地方發展。

第一漁港遊艇泊區整建營運移轉案涵蓋馬公第一漁港及舊安檢所,總面積達2萬4,677平方公尺,包括1,140平方尺的陸域和2萬3,537平方公尺的水域。104年招商由民間企業亞澎遊艇公司投資近8,000萬元開發遊艇碼頭,自105年5月25日開始營運以來,有效活絡遊艇休閒活動。

旅遊處指出,縣府依契約收取開發權利金500萬元、營運權利金37萬元及依據財政部訂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規定收取土地租金346萬元。

此外,亞澎公司目前已聘用10名以上員工,且所有員工均設籍澎湖,符合契約50%澎湖本地人員的就業要求,在營運過程中負責每日港區清潔維護,積極參與澎湖帆船協會舉辦帆船比賽,並與澎湖科技大學簽署產學合作備忘錄,促進澎湖遊艇產業發展。同時與農業部水產試驗所合作,於馬公第一漁港放流1萬尾尖翅燕魚苗的活動,推動海洋保育和生態環境持續發展。

旅遊處說,馬公第一漁港休閒專用區緊臨遊艇腹地,係舊製冰廠原址,依契約規定,特許公司亞澎海洋公司投資至少3億元,縣府已收取1,500萬元開發權利金,及依據財政部訂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公有土地出租及設定地上權租金優惠辦法」規定,收取興建期土地租金112年及113年約合計27萬餘元,正式營運後依規收取每年64萬餘元暨依約規定收取營運權利金。

又指出,目前投資公司正進行都巿設計審議申請,同時配合既有遊艇泊區,引入遊艇休閒、住宿及海洋教育等服務體驗,打造觀光遊憩水岸空間。另外油管遷移作業預定於114年2月完成,整體工程預定114年4月動工,116年6月底完工。

縣府將持續爭取中央補助經費整修港區週邊公共空間環境,期營造海洋友善環境,並期休閒專用區開發順利,帶動澎湖旅遊休閒服務推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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