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再教化可能…逆孫殺外婆逃死刑
男子郭濬毅兩年前偷竊財物遭家人斥責,竟拿榔頭鎚死叔公、嬸婆和外婆三人,再把現場布置成外力侵入劫財的假象,法院一、二審依家暴殺人等罪判處郭無期徒刑,郭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郭確定逃死。
法院認為,郭濬毅經矯治有再社會化高度可能性,考量郭沒有前科、吸毒或酗酒,全案是臨時起意竊盜遭斥責衝動犯案,並非有計畫性預謀殺人,因此判處無期徒刑。
判決指出,二○一八年五月十日郭濬毅到叔公家聊天,見叔公走進廚房,竟下手偷衣櫥內的錢財,還沒得手就被叔公發現斥責、毆打,郭不甘受辱,一怒之下拿榔頭猛鎚叔公頭部,直到叔公倒地不起。
郭濬毅事後不管叔公死活,持續搜刮財物,離去時卻被嬸婆發現,因而再起殺機鎚死嬸婆;郭跑出去遇到住隔壁的外婆前來查看,郭尾隨外婆進屋,再拿榔頭打死外婆,再進外婆家中搜刮五千多元,還翻倒電視櫃、房間物品,製造外力入侵假象。
郭濬毅案發後將鐵鎚、手套丟在山區樹林,返回住處換下沾染血跡的衣褲後,倒頭大睡,隔天外婆鄰居上門送青草茶,發現有異進屋查看,這才發現有三人慘死屋內,立即報警處理。
台南地院一審認為,郭犯後悔悟,且被害家屬與郭也有親屬關係,未提出告訴或請求處以極刑,考量被害人已死,若判處郭死刑,對其他親屬將造成更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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