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15人死亡、104人受傷的台南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案,歷審認定建商林明輝、建築師與結構技師等5人,未盡專業設計及審核義務,且偷工減料釀成重大死傷意外,依業務過失致死最重本刑各判刑5年,其中,林明輝選擇放棄上訴,已入獄服刑,最高法院昨駁回建築師等4人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明輝在1992年興建共有9棟呈ㄇ字型連棟式高樓的維冠大樓,2016年2月6日小年夜凌晨3時許,高雄美濃發生強震,維冠大樓應聲倒塌,救難單位投入逾8000人救援,但仍造成115人死亡,是史上單一建築物倒塌造成最大傷亡意外。
檢方調查後,從倒塌樓層發現鋼筋續接器施工不良,樑柱接頭未加箍筋,樑主筋未做彎鉤等缺失,查出林明輝等人設計維冠大樓時,建物結構低估靜載重、樑柱誤用拉力不足的鋼筋、繪製建築設計圖及配筋結構設計不佳。
大樓設計不佳 施工不良
檢方起訴維冠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及維冠公司設計部經理洪仙汗、結構技師鄭東旭共5人;林明輝等人否認任何過失,並互相推諉,也未對被害人及家屬提出和解賠償。
歷審認定林明輝等5人毫無悔意,各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法定最高刑度5年、併科最高額罰金9萬元,林放棄上訴,已在前年入獄服刑;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雖批評刑罰處罰太輕,但賴清德後來擔任行政院長時,也沒有推動相關修法。
業務過失 處最高刑確定
其他4名被告中,建築師張魁寶主張已逾追訴時效,鄭進貴則聲稱未參與大樓的建案設計。洪仙汗強調自己只是依林明輝指示,完成非結構的電腦繪圖工作,結構技師鄭東旭表示,維冠大樓倒塌原因是後續變更設計及施工問題,4人均據此提出上訴。
最高法院認為,本件追訴權時效尚未完成,且張魁寶等人各有業務上過失,及其等的過失與被害人死亡有相當因果關係,原審判決已詳加說明、量刑並無不妥,駁回上訴,張男等人各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5年確定。
留言 8
李忠興
死115人才關5年......
2019年02月22日01:37
周川欽
法律要修正,這個案子以業務過失至死會不會太好笑,身為設計師或是建築師所設計藍圖對於結構會不會有安全疑慮他們不知情嗎,而且現今大樓有很多都是設計圖送審通過,動工時部份完成等市政相關單位驗收完,再打掉變更原圖設計,他們不知情嗎,政府有查嗎,
2019年02月22日01:11
陳實
不管那一種型宅 大樓等,結構或水泥
沙要有品質,才不傷害人...像我們遇到的情況,水泥大塊的掉,那種萬一剛好人在那裡,一定砸的腦震盪...隔壁當初跟公婆邀合蓋,結果他們的房子都沒事,偷工減料我們這一邊,5樓天花板水泥掉的又更離譜,差點砸死人。所以請你妳們重要的結構別偷工減料,這也是一種建造護生同胞生命...
再說 人做事缺德太過,婆說 建商死了一個兒子,邀蓋的鄰妻頭痛預裂,住沒幾年病死,兒也1沒娶,雖齡95,看也活受罪,另一兒媳也少回...(從這樁事觀察,人缺德太過,房子蓋好後,就報應了,而房子卻在30年後左右才發生嚴重掉水泥事件。)
關帝 在經中言 第一休欺父母,再者莫圈套鄉鄰...
2019年02月22日00:38
L.K
真好,害死百條人命僅關5年了事,再次驗證鬼島無誤。
2019年02月22日00:15
April(榮芳)
請公佈這些人還做了哪些建案?比較實際吧!
會偷工減料絕對不會只有這棟會這樣做,很多就是大家都這麼做所以我們也是跟著這樣做,關個五年十年有何用?
清查這批人所有做過的建案公佈出來比較實際!
2019年02月21日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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