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房屋稅繳納期限將到期!超過這天加徵滯納金 逾期30天恐遭強制執行

CTWANT

更新於 2024年05月25日06:24 • 發布於 2024年05月25日06:24 • 網編組
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間末日為5月31日。(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正值5月報稅季,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間末日為5月31日(星期五),尚未繳稅之納稅人請記得如期繳納。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貼心提醒,至便利商店或以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者,僅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即至113年6月3日止,惟113年6月1日至6月3日繳納者,雖不加徵滯納金,仍屬逾期繳納案件。

該處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除可向該處申請補發稅單外,亦可於113年6月3日以前利用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登入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繳稅款。

另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於113年6月3日以前,至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驗證方式同線上查繳稅,金融憑證除外),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

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補充說明,逾期繳納應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於113年6月30日以前,可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納。

延伸閱讀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台積電列證交所注意股 鉅額交易1筆20張均價2073.3元

中央通訊社
02

20萬台灣用戶個資疑外洩!酷澎:提供補償

NOWNEWS今日新聞
03

金融海嘯前兆重現!小摩CEO戴蒙批同業為衝利息收入「正在做蠢事」

anue鉅亨網
04

台股狂噴千點,投資人卻心慌慌!專家直言「泡沫並不恐怖」:太擔心反變軋空燃料

風傳媒
05

明起開始「關禁閉」!3檔飆股一路關到3月 青雲也在名單上

TVBS
06

獨家/台灣知名藥廠遭駭客勒索 「傳奇女傑」護照被公開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