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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認同有條件修「法院組織法」 蕭文生談京華城案:繫屬案件不適合法庭直播

CTWANT

更新於 2025年07月10日04:28 • 發布於 2025年07月10日04:25 • 顏瑋辰
大法官被提名者、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蕭文生(圖)認為京華城案等「繫屬案件」不宜列入法庭直播。(圖/趙世勳攝)

大法官被提名者蕭文生10日表示,策略上可以法庭直播,但必須先排除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的「繫屬案件」,畢竟過去國民法官剛上路時,也先使用已經確定判決的案件試行之,希望多些緩衝。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10日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蕭文生同意權案,而民眾黨立委麥玉珍質詢關心,民眾黨團推動《法院組織法》修正,希望允許重大案件法庭公開播送,蕭文生是否支持?麥玉珍也直球對決,要求蕭文生對京華城案是否支持法庭直播,該表達態度。

蕭文生答詢指出,近期通過的原則是「法律審」原則公開、例外不公開;「事實審」原則不公開、例外公開,其實在此架構之下,自己是贊成的。他舉例,大法官「憲法法庭言詞辯論」已經公開很久了,大家也很習慣,因此大法官針對法律問題辯論時,公開沒有什麼問題,當然若涉及妨礙公共利益等就必須例外處理。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圖)對大法官被提名者是否支持《法院組織法》修法推動法庭直播頗為關心。(圖/黃耀徵攝)

蕭文生坦言,大家在吵最兇的,應該是「事實審」要不要列入法庭直播,而台灣本來理想的法律架構,一審應該是事實審,二審就不必重複針對事實兜圈子,但現在最大問題是「一、二審幾乎在做同樣的事情」,若能解決這類問題,把事實審加上一些例外、妨礙公益的法律審排除,並保留法官有最後裁決彈性空間,「公開沒什麼問題」。

蕭文生強調,制度剛上路時,不宜用「繫屬案件」試行之,言下之意京華城案屬於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的「繫屬案件」,自己並不認同公開法庭直播審理。他重申,國民法官對我國司法都是新制度引進,當初國民法官試行時,是用以前已確定判決案件,逐步成熟化,即使法庭直播要上路,也需要一段適應期,實在不認同繫屬案件準用之。

※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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