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通過個資會組織法草案 籲各部會與非公務機關積極配合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在今天(27日)的行政院會中,簽陳由「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所擬具的「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政院裁示通過後函請立法院審議。
「個資籌備處」強調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並依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揭示「應建立個人資料保護獨立監督機制」;以及112年5月31日修正公布的「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條之1規定:主管機關為個資會,因此擬具「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對此政院裁示通過,並函請立院審議。行政院強調政府是「個資保護」及「數位人權發展」的守護者。這兩項法案,是為了建構相關獨立監督機制,由「個資會籌備處」採兩階段推動「個資法」修法。本次主要在於完備「個資保護委員會」的組織法制,並賦予必要的執法權限,兼顧創新應用,以建立AI全面應用時代的資料治理。
政院也指出,個資會成立後將優先納管公務機關、以及尚無明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非公務機關;至於已經有明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非公務機關,在過渡期間內暫時維持監管現況,並分階段將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監管權限,逐步移轉給個資會。未來政院要請各部會積極配合個資會的運作,主動協助合作,強化多面向的個資保障。
行政院也要求在本案送請立院審議後,「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應積極與朝野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