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疫情確診數居高不下,確診應如何請假、請假給不給薪,許多民眾、公司行號一頭霧水。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勞工如因職場工作確診COVID-19,可請公傷病假;若非因職業上原因而確診,隔離治療期間勞工可請全薪特休假,或是出具確診數位證明請普通傷病假,未超過30日可為半薪病假,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違者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為保全公衛防疫及PCR採檢量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5月26日起民眾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可研判為確定病例。勞工快篩陽性預約視訊診療或前往社區篩檢站、醫療院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結果之期間,或勞工快篩陽性且符合PCR採檢條件而前往接受PCR採檢至結果出來期間,因涉有醫療行為,得請普通傷病假,雇主應依法給假。
勞工如因職場工作確診COVID-19,可請公傷病假,並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給予原領工資補償,並得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之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或「健保快易通APP的PCR陽性檢測結果之截圖」等相關資料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費用。
若非因職業上原因而確診COVID-19,隔離治療期間應由勞工選擇請普通傷病假(自111年4月8日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特別休假或事假。請普通傷病假或事假者,同樣得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之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或「健保快易通APP的PCR陽性檢測結果之截圖」等作為請假證明。
健保快易通APP查詢方式,勞工可至該APP路徑:健康存摺→COVID-19疫苗接種/病毒檢測結果檢測→明細查詢結果。
勞工配合相關防疫規範請假時,如未能即時收到隔離通知書等證明文件,致無法提供雇主佐證,得於所請假期結束後30日內補提。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提醒,事業單位有勞工確診者,應再度檢視今年4月份至今的工資明細,如有因確診請病假而被扣發全勤獎金,應盡速補發,否則將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另外,所請之假別亦應由勞工自行選擇,雇主如強制勞工申請特別休假、普通傷病假或事假,將涉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違反前述法條各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留言 8
Sakura~櫻💬✈️
身邊的朋友
確實是有公司因為員工確診隔離而扣全勤
但是員工不敢投訴勞工局
因為 還需要這份飯碗
慣老闆就是吃定勞工這點
現在工作真的不好找
只好 任由老闆扣全勤
所以這些條規 根本中看不中用
2022年06月12日14:06
哞
不會直接說沒有特殊假可以請
這樣不就更清楚……還一張圖
2022年06月12日09:43
林志龍
老闆真的好無辜
2022年06月12日11:15
小魚
爽到的就是公務員
2022年06月12日14:23
懷誠
ㄧ句話,無薪假
2022年06月12日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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