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控綠包庇虐童反對修法 林俊憲反批造謠、曝關鍵原因
蔡百靈/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藍白陣營指控綠營包庇虐童、反對修法,民進黨立委林俊憲發文一一釋疑,他強調包含民進黨在內,3黨都同意修正加重虐殺兒童的刑責,但在支持272之1條的同時,也對286條表達不支持。他也說明,286條在過去10多年來已三度修法加重處罰,且目前的版本會讓「虐殺兒童」與「凌虐致死」的刑度幾無差別,甚至可能造成「過失」比「故意」刑度還高的詭異狀況。
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人神共憤,立法院昨天表決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以凌虐方式殺害未滿7歲兒童最重可判死刑。藍白陣營指控綠營包庇虐童、反對修法。民進黨團則強調,藍白對「剴剴案」先包庇再消費,民進黨支持虐殺兒童罪可處死,但本次問題在於,故意凌虐和過失致死的刑責比殺人罪還高,民粹修法恐造成可怕後果。
林俊憲在臉書發文指出,「現在有幾張表決結果圖被拿出來造謠,我一張張來解釋」。首先是第一張,針對「討論事項第一案」,林俊憲表示,「這是在處理延會到8月31號,民進黨投下反對。看看過去幾週藍白的出席和開會狀況,理由應該不用多說明」。
其次為第二張,針對「刑法286條再修正動議」,民進黨支持272條之1,虐殺兒童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但不支持修改286條,這部分後面詳細說明。至於第三張則是針對刑法增訂條文進行全案表決,對此林俊憲則說「已經進入三讀階段,272條之1、286條一起的全案表決,但272之1條我們支持,286條認為有爭議,所以選擇不投贊成也不投反對,表達我們的立場」。
林俊憲說明,為什麼沒有272條之1的表決結果?那是因為早在協商階段,3黨都同意修正加重虐殺兒童的刑責,所以不需表決。
林俊憲強調,表決不是只為了當下,任何修訂的法律案,尤其是刑法,對整個社會的影響極其深遠,「所以我們每一次表決,都要確保表達出精準的立場」。
林俊憲指出,回到主要爭點的286條,「虐殺兒童」與「凌虐致死」,是兩個不同法律概念,一個是「故意」虐待、「故意」致死;一個是「故意」虐待、「過失」致死。但兩者刑度經過此次修法後卻已幾無差別,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會造成「過失」比「故意」刑度還高的詭異狀況,法務部的見解也反對兩個不同法律概念被模糊。
林俊憲也強調,286條在過去10多年來已三度修法加重處罰,其中有兩次是在民進黨多數時,拿虐童的不幸案件來進行政治攻擊,其心可議。
林俊憲表示,「我知道每次修法時,這些細部的立法沿革歷程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資訊落差扭曲誤解,甚至會出現『跟著投贊成就好』這種聲音」。但他強調,但身為國會議員,尤其面對的是刑法修訂,必須永遠謹記刑罰的「謙抑性」原則,尤其對從抵抗威權出身的民進黨更是如此,這是我們刻在基因裡的核心價值。
林俊憲在文末也重申「被誤解可以再說明,但絕不能為了避免被誤解而放棄最基本的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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