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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楚茵指控呂玉玲咬人 提告強制罪、傷害罪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0年07月17日02:57 • 發布於 2020年07月17日02:57 • 記者吳承翰/台北報導
▲林楚茵指控呂玉玲咬人。 (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立法院今(17)日進行監察院人事同意權案表決,在昨(16)日民進黨團清場的過程中,發生多起立委間或大規模或零星的肢體衝突,其中國民黨立委呂玉玲混亂中咬了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的手,兩人互控是對方先動手的,也都到醫院驗傷。林今日到台北地方法院按鈴,對呂提告強制罪、傷害罪。

林楚茵還原昨日衝突現場,她原先在主席台後方守衛出入口,直到多數國民黨立委都已經離開主席台,留在台上的是國民黨的女性立委,她才上前支援。她指控其間遭受國民黨委員的扭打,造成頸、手及前胸等擦傷外,呂玉玲委員還趁機蓄意咬傷林楚茵委員之手臂,導致手臂留下深刻的咬痕、皮膚撕裂併同擦挫傷等。

▲林楚茵貼出她遭咬的傷口。 (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除了被咬之外,林楚茵臉部也有擦傷。 (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在衝突過程中,林楚茵的後頸也受傷。 (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林楚茵表示,衝突是議事攻防的一環,可以凸顯訴求,但國民黨這次不論是利用鐵釘、鋼鞋,或是蓄意咬人,此等行為都不只是製造衝突,而是要以暴力手段傷害立院同仁,甚至刻意製造流血事件,已遠遠超出歷來立法委員攻防的界限。

林楚茵認為國會是立委理性問政,表達民意的場域。透過不同意見的交流、辯證、討論,讓人民的權益獲得最大的保障。即使在議題中的立場不同,仍必須以理服人,遵守議事程序,以理性的方式溝通,尊重民主制度。

此次她提告呂玉玲委員絕非單單為了個人權益,她認為呂玉玲委員身為一位立法者,若刻意製造傷害,仍是必須負起法律責任,希望以提告方式,捍衛往後民意代表問政、行使權力時應有之保障,若任由反對意見在國會殿堂中得以暴力達成訴求,將是民主法治最惡劣的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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