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王昊案高檢署提再審 姑姑王薇君哭了
遭虐死兒童王昊的姑姑王薇君,去年11月1日晚上10點到最高法院遞狀,為王昊遭虐死案聲請再審,要「點亮台灣受虐兒童最陰暗角落」。
王薇君表示,今獲知高檢署確定要提再審,她「哭了」,非常感動。
律師林鈺雄說,聲請再審是在突顯最高法院對被害人的保護不足,台灣的兒虐案件一再反覆發生,對被害人的保護仍停留在事後給予金錢,而非事件發生後國家機關給予關懷協助。
王昊案發生在2011年間,當時2歲的王昊和母親的同居人劉金龍同住,當年10月間,劉男以買糖果為由,把王昊帶到友人住處,並對女友謊稱小孩在保母家。從10月11日到11月1日的20多天期間,劉男與3名友人周建輝、許冠雄、鄭盛峰以阻止小孩哭鬧為由,用燒紅鐵釘燙腳底、鐵鎚打鼻子和四肢、拔去指甲等方式虐待,還輪流灌安非他命、海洛因等毒品,造成王昊昏迷後死亡。
王薇君認為,王昊慘遭劉金龍等4名狠心毒蟲,拔指甲、烙腳底、注射毒品百般凌虐至死,劉等人是故意殺害王昊,最高法院竟認定劉等人曾將王昊送醫急救,無殺人意圖,以「尚有人性」為由,判決劉30年、周建輝減為20年、許冠雄減為9年,鄭盛峰維持14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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