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月防疫保單不算數? 金管會澄清:保戶權益不受影響
【本文由金融管理委員會提供】
金管會今(21)日指出,有關傳聞各家保險公司將發布聲明,今年4月到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一事,是不實訊息。金管會強調,已成立的保險契約,保戶權益不受影響。產險公司如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費,保險契約即為成立,則須依契約內容進行理賠。
金管會表示,防疫保險的商品設計多為費用補償,例如確診或隔離衍生的相關費用或無法工作的經濟損失。但是保險公司可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及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商品承保範圍及給付項目之合理性作商品調整。
金管會強調,產險公司的防疫保險商品,均為一年期保單且屬不保證續保性質。保險公司對於是否同意續保有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如須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的內容提供保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