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次酒駕才關完出來 又喝爛醉上路下場出爐
才酒駕關出來,還是不改惡習!苗栗一名謝姓男子有3次酒駕前科,最近才因酒駕被關了6個月,但謝姓男子還是不改酒後駕車惡習。苗栗警方路檢發現謝姓男子半夜酒後騎電動車,居然沒開大燈,而且酒測值高達1.4毫克嚴重超標!法官認為謝姓男子是累犯,判處7個月徒刑,要謝姓男子在牢裡好好反省。(彭清仁報導)
警方指出,謝姓男子有3次酒駕前科,最近一次因酒駕被判6個月,才服刑完沒多久,去年11月底在通霄鎮朋友住處喝完酒後,晚間9點多騎著電動車上路,因車燈沒開被警方攔查,警方原本要提醒謝姓男子車燈未開,卻不料聞到濃濃酒味,結果一測發現酒測值竟然高達1.4毫克,嚴重超標再度被逮,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全案法官審理後,認為謝姓男子有3次酒駕前科屬累犯,依法加重其刑,法官判謝姓男子7個月徒刑,要謝姓男子好好反省。根據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報告指出,酒測值0.25毫克以上,活動能力無法協調,駕駛危險性升高;0.5毫克以上,反應遲頓,協調能力嚴重障礙,駕駛車輛具高度危險;1毫克以上,會出現噁心、嘔吐、視覺模糊,無法正常行走;2毫克以上,呈現昏迷,呼吸衰竭,甚至中毒性休克死亡。
警方表示,1.4毫克幾乎已喪失行為能力,達到爛醉如泥的程度!但因每個人體質不同,警方的確遇過酒測值超過1毫克以上,仍然行動正常,但喝酒開車還是不要心存僥倖,以免被罰。
警語: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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