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影音:詐騙手法新花招!小心網購變詐欺幫助犯?【視在哈LAW|黃子欽律師】
Q:您好:在網路上買東西,已經付款,對方卻不寄貨,之詐騙行為,我該如何?
A:收先需確認對方不出貨的具體原因為何,譬如是因為缺貨而延遲出貨等情況,那只會是屬於單純民事糾紛,並不會構成刑法詐欺罪。但若對方在您付款當下,就是蓄意詐騙金錢、自始沒有想要出貨給您的意思,那就是有詐欺的故意,而可能構成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您可以準備相關對話紀錄、匯款資料,向警局或是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也可以至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還款。
Q:朋友之兒當車手,開了第一庭後,民事先要談和解,請問該如何談?賠償的比例呢,謝謝。
A:因參與詐騙集團是屬於共同侵權的行為,每個行為人對被害人都負全部的清償責任,所以被害人通常都會請求被告賠償所損失的全額,但如果是有多名共同被告一起商談和解,則可以協調看看各自賠償的比例,建議在能力範圍內盡量促成和解,因加重詐欺罪之刑度較重,若有成立和解且被害人願意原諒被告,被告則有緩刑、或是判決刑度較低之機會,會對被告較為有利。
Q:想問一下我朋友的女朋友當時說要幫我投資一年就會有獲利結果他們分手了,我錢也還沒拿到,打電話他不接,也不回該怎麼辦?
A:如果對方是以幫您投資的名義要求您付款,但自始就沒有要幫您做投資的想法、事實上也根本沒有進行任何投資,或是對方有將該款項挪作他用,則可能會構成刑法詐欺、背信等罪,您可以透過提起刑事告訴的方式,逼對方出來談和解。但若對方確實是有進行投資,只是單純投資失利而已,基本上就不會有刑事責任,畢竟投資本就可能有賠錢的風險,但您仍可以透過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投資款,請對方說明投資的具體狀況,釐清究竟是賺錢還是賠錢、應該返還您多少金額。
Q:請問遇到網路詐欺案,對方想調解民事,這個去跟不去,差別在那裡?如果是去調解成功,對案子有什麼影響?
A:如果不願意和解,希望走一般民事程序讓法院來判賠金額也是可以,但若能夠在調解程序與被告達成和解,因法庭上做成的和解,其效力與確定判決相同,如果對方未依約履行,一樣可以強制執行對方名下財產,對告訴人來說是可以節省後續時間、訴訟成本的支出;且因達成和解有利於被告減輕刑度、也可以將和解內容做成緩刑的條件,被告通常會因此比較有付款的壓力,甚至有意願一次將和解金付清,這也會比民事法院判決勝訴後,卻查無被告名下財產而無法強制執行實際。
Q:請問家人去年被詐騙現金65萬元。面交的車手因被監視器拍到逃不了。在法院開庭緩邢方式是從去年七月開始被告每個月固定償還一萬五。共償還30萬。大概分一年多還完。但是被告只陸續還了六七個月。今年後來都找不到人。緩刑是若未償還被告要被關。家人也有寫信給法官。請問後續我們要注意什麼或還有什麼需要處理的嗎?謝謝
A:被告若未履行緩刑所附條件且情節重大者,可能會被撤銷緩刑。而依刑法第74條第4項的規定,緩刑所附應向被害人支付金錢的條件,可以作為民事強制執行的名義,也就是說,您們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扣對方名下的財產。
Q:被詐騙損失金錢,第一次簡易庭被告方無人出庭,請問只能繼續等通知嗎?
A:刑事部分如果被告未到,則可能遭拘提或通緝,但若一直找不到人,刑事部分有可能因此擱置,需要等待後續開庭通知。但仍建議您另外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以免超過侵權行為之2年請求權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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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Jodie
你好 想請問
若是之前被詐騙
詐騙那個人又把錢匯還你帳號
然後他去警察局報案 說他已經還我錢了
警察也打過來跟我確定此事情
我該注意我的帳戶什麼問題嗎
(我有報詐欺,但還沒上法庭 ,
01月02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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