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要掰了?朝野立委出招 擬修法改為「優先席」
近日有國中生搭公車坐博愛座,被一名婦人提醒讓座,未料學生讓座後,婦人仍一路碎唸,甚至數落教育有問題等,讓學生當場委屈落淚。相關議題近來引發社會討論,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將在6月23日排審「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提案多個版本,將針對「博愛座」是否改成「優先座」或「優先席」;另外,在「或有其他實際需求者」方面,朝野立委所提出的版本大多是相同的,預估當天有望將修正案送出委員會,力拚在本會期三讀。
根據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百分之十五,座位應設於鄰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處,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之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之警語。
事實上,「博愛座」爭議屢屢登上新聞版面,引發國人熱烈討論。立院這會期朝野立委提出《身權法》第53條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羅廷瑋、廖偉翔共同提案,將博愛座一詞修正為「優先席」;另外,藍委邱若華與民眾黨團版本都是改為「優先座」、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版本則是改成「優先席」。而朝野立委版本也把「老弱婦孺」優先,改成「其他實際需求者」優先。
衛環委員會召委劉建國已於23日排審《身權法》第53條條文修正案,據悉朝野共有11個版本待審查,但差異都不大,主要是針對「博愛座」、「優先座」、「優先席」的名稱爭論,但在「或有其他實際需求者」方面,朝野立委所提出的版本大多是相同的,原則上有望在當天將修正案送出委員會。
劉建國表示,博愛座原本定義為「老弱婦孺優先使用」,但實際狀況上,可能有很多人因為一些突發情形需要使用,例如暈眩、低血糖等,因此改成「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求者」,就可以將本來的「老弱婦孺」涵蓋在其中,並將加上這些可能因身體不適或其他原因需要使用的人。
洪孟楷表示,當前修法的動機,主要是因為近年來交通工具上的博愛座時常引發搶位衝突,甚至演變為世代對立,這已偏離當初立法博愛座初衷。因博愛座原本的設計初衷,是為了提供給「有需要的人」,期望大眾能主動發揮同理心、察覺周遭狀況並給予協助。
洪孟楷指出,此次修法,建議將「博愛座」改稱為「優先座」,是為了回歸這個座位原本「出於善意」的設置精神。同時,這項修法也希望打破社會上的刻板印象,不再以性別、年齡、外觀或族群來定義誰「應該」讓座。他強調,這樣修法,能夠保持原本精神,並且擴大層面,也讓平等、及需求有更進一步的媒合,期待讓台灣社會大眾能夠更加相互理解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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